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4-04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13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4年11月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有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和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成立小微金融服务公司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内涵式发展战略,完善公司产业服务链,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拟投资成立海宁中国皮革城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4-04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深入贯彻公司的内涵式发展战略,促进产业升级,并充分利用公司坚实的皮革产业基础、密集的国内实体网络、庞大的商户和消费者群体以及较强的行业影响力等优势,公司拟与苏健等自然人合作,投资成立海宁中国皮革城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互联网金融公司”)。
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9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次对外投资的交易对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合作方介绍
公司拟合作方为苏健及互联网金融公司拟聘请的管理团队,大都具有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现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等院校博士或硕士以上学历,并均在银行或投行从事信贷风险管理、企业投融资业务8年以上。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与苏健等人投资设立互联网金融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2、注册资金来源:本公司与苏健等人自有资金,以货币形式出资。
3、股权架构情况:本公司认缴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为第一大股东;苏健以及互联网金融公司拟聘请的管理团队认缴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公司将致力于普惠金融,通过搭建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服务于存在融资需求的小微商户和企业以及存在投资理财需求的普通老百姓。互联网金融公司将建立完整和严谨的风险管理体系,在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内,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段探索债券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等前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小微商户或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渠道,为普通老百姓提供便捷的理财服务。
公司坚实的皮革产业基础、密集的国内实体网络、庞大的商户和消费者群体以及在专业市场方面的影响力,为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产品挖掘和用户拓展创造了较为良好的客观条件。此次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公司,是公司贯彻内涵式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不但有利于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完善,更能有效促进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进行产业升级,拓展公司的盈利空间,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合作双方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但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2、若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合资公司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
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将按实收资本出资比例计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届时将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