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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4-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4-05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1,000万元(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有关上市公司单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的规定,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由6个月延长到12个月,归还期限延长至2014年11月18日。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2014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4年11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4-055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注射用重组人胸腺肽α1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英特龙”)通知获悉: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和科学技术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教[2014]148号),海王英特龙附属公司江苏海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王”)的“重组多肽药物的产业化创新——注射用重组人胸腺肽α1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江苏省资助的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600万元,其中拨款资助人民币500万元,贷款贴息人民币100万元。

      江苏海王已于2014年11月13日收到上述500万元的资金资助,贷款贴息资助将由江苏海王根据银行借款付息凭证另行申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分期确认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