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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UHT牛奶项目协议》的公告
    2014-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12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UHT牛奶项目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4年11月2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先生对新西兰进行国事访问的第三天,为促进中新两国友好合作关系,中新双方在新西兰举办了一系列双边经贸合作协议的签署活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董事长姜照柏先生受邀参加该活动,并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乳业”)、Miraka Limited(以下简称“美卡”)就乳制品合作业务签署了《UHT牛奶项目协议》(以下简称“UHT协议”)。 协议各方同意以中国作为目标市场,增加新西兰UHT产品产量和品种,并加强在新西兰乳制品产业的资本投入。

      本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类重大合同,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各方介绍

      (一)鹏欣集团系持有公司55.29%股份的控股股东。

      (二)美卡系新西兰的一家乳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加工乳制品,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仕兰”)于2013年2月13日就引进新西兰原装进口常温牛奶签订了《供销协议》。

      (三)蒙牛乳业系一家生产及销售多元化乳制品的知名企业,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Milk New Zealand Dairy Limited(以下简称“Dairy公司”)于2014年06月09日签署了UHT牛奶《代加工协议》,有关本事项可参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增资取得的境外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8)。

      协议三方无关联关系,且本UHT协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于先前签署的协议均有效,包括:1、纽仕兰与美卡签订的《供销协议》;2、Pengxin New Zealand Farm Group Ltd.(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的安源乳业有限公司之境外全资子公司)与美卡签订的《原奶供应协议》;3、Dairy公司与蒙牛乳业签订的《代加工协议》。

      (二)协议各方以增加产量、增加品种并加大新西兰境内的资本投入,在中国和新西兰携手合作,以求互惠互利。

      (三)目前美卡第一年UHT奶的产量达到3000万升,并将在接下来的三年内上升到6000万升。三方同意并就以下成果达成意愿:

      1、蒙牛乳业认可美卡作为其高端UHT奶及其他蒙牛品牌产品的供应商;

      2、美卡确保高端UHT奶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

      3、各方同意在2016-2017年保持美卡加工厂产能达到6000万升。

      4、各方同意加大对美卡加工厂的投资,使其在2017-2018年的产能提升到1亿升。

      5、在2017-2018年之后,各方同意增加投资,以进一步扩大工厂的产能到3亿升。

      6、鹏欣集团同意根据现有的《原奶供应协议》的条款从其北岛牧场向美卡供应更多的原奶。

      7、各方就研究和开发新乳制品(包括风味UHT奶、营养UHT奶、酸奶和鲜奶)进行合作。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履行本协议,将迅速铺开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奶销售渠道,打造并建立公司乳业品牌,继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风险提示

      (一)随着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趋重视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及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对公司乳制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其公司境外子公司将采取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及体系,避免发生上述安全隐患或事故。

      (二)本协议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生产的可能,同时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各方具体的供销产量及金额取决于后期签署的供货或订单合同,公司将根据后期签署的订单协议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本协议的产品终端市场在中国,如果中国的乳制品市场出现波动,则将对本协议的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鹏欣集团与蒙牛乳业、美卡签订的《UHT牛奶项目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125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21日,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的告知,获悉鹏欣集团因融资需要,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6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1%)向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冻结期限自2014年11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鹏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列示:

      ■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