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59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的时间:2014年11月28日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人,代表股份171,604,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8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8,390,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6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1,326,4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79%;
反对278,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21%;
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155,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11%;
反对278,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9%;
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毛庆文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1,308,4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274%;
反对286,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67%;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137,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35%;
反对286,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23%;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1,316,4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21%;
反对278,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21%;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145,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69%;
反对278,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9%;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1,316,4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21%%;
反对278,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621%;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145,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69%;
反对278,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9%;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李广新、张彦博
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