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14-034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对议案审议的董事8名,实际对议案审议的董事8人。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对议案的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公司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一)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年初余额 |
| 上海长江经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0.07 | 700,000.00 |
| 山东省东方糖业有限公司 | 14.00 | 2,800,000.00 |
| 上海万宏食品有限公司 | 19.00 | 2,850,000.00 |
| 合计 | 6,350,000.00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储一昀先生、谈敏先生、黄泽民先生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14)第8号],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具体详见同时披露于12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14-035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对议案审议的监事3名,实际对议案审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14-036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施行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调整不会对上市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2014 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相关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金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年初余额 |
| 上海长江经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0.07 | 700,000.00 |
| 山东省东方糖业有限公司 | 14.00 | 2,800,000.00 |
| 上海万宏食品有限公司 | 19.00 | 2,850,000.00 |
| 合计 | 6,350,000.00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相关会计准则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储一昀先生、谈敏先生、黄泽民先生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14)第8号],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