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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和孙公司获得政府资助的公告
    2015-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01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和孙公司获得政府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荆门市财政局下发的《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2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荆财商函[2012]31号),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湖北鄂中再生资源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中再生”)获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资金2185万元的财政资助,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获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资金150万元的财政资助。近日,鄂中再生收到1265万元,荆门格林美收到13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鄂中再生和荆门格林美将该资助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财政资助不会对公司当期盈利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测算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02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启动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发改办发[2014]115号),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申报的“基于物联网的再生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作为湖北省的七个示范项目之一,获得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荆门格林美将积极在节能环保领域推进物联网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

      荆门格林美将通过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在再生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再生资源多产业链接技术和模式相结合的基础上,完成对城市矿产资源回收、运输、处置进行全程覆盖、全面感知的控制。该试点工作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领先水平与龙头地位,推动物联网在再生资源领域的推广应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