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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0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1月9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2015 年1月12日上午9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长张大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票1票。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景杰先生回避表决。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4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2014-26),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4日起停牌。

      为了促进公司进行产业整合、升级转型,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并于2014年11月1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2014-028)。根据该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3日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30天。2014年12月13日,本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编号:2014-033),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

      截至2015年1月12日,已初步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内容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并向战略投资者募集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25%的配套融资。标的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软件技术开发和电子信息等领域。

      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各中介机构正在继续对标的公司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并撰写相关报告,评估机构正在对标的公司进行预评估,独立财务顾问正在起草、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公司正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就相关事项进一步沟通谈判,争取尽快签订相关协议。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鉴于上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另外,由于本公司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须取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且审批流程较长,本公司难以在复牌日2015年1月13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4、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前,须取得交易各方就其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做出的内部决议。

      5、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快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度,并根据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度,推进相关协议(包括框架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的签署。同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三、上网公告附件(或有)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编号:2015—003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于2014年11月1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2014-028)。根据该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3日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30天。2014年12月13日,本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编号:2014-033),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尚未最后形成,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天。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为了促进公司进行产业整合、升级转型,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已初步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内容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并向战略投资者募集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25%的配套融资。标的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软件技术开发和电子信息等领域。

      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各中介机构正在继续对标的公司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并撰写相关报告,评估机构正在对标的公司进行预评估,独立财务顾问正在起草、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公司正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就相关事项进一步沟通谈判,争取尽快签订相关协议。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鉴于上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另外,由于本公司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须取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且审批流程较长,本公司难以在复牌日2015年1月13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30天。

      4、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前,须取得交易各方就其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做出的内部决议。

      5、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快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度,并根据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度,推进相关协议(包括框架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的签署。同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