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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
    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5-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5-00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

      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47,825 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29%;

      2、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3、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1人;

      4、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5年01月28日;

      5、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会议决议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确定2014年12月30日为预留股票授予日。

      2、授予价格:6.909元/股。

      3、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公司预留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31人,预留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47,825份。

      4、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禁售期、解锁期、相关限售规定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6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 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2.1)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按照本计划关于首次授予部分规定的确定方式进行,即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年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在禁售期内,激励对象并不享有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以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投票权或通过抵押、质押等任何方式支配该等限制性股票以获取利益的权利。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前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前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锁定截止日期与相应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

      禁售期后48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

      (3.1)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份后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解锁。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

      6、预留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

      说明:所有激励对象获授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2015年01月0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完全一致。

      7、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缴纳的认购款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01月15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8020001号对公司截至2015年01月1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6,792,402.00元,股本为426,792,402.00元元。根据贵公司2011年2月11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贵公司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以10.563元/股的价格授予107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以13.394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共计492.711万股股票期权;根据贵公司2014年4月21日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贵公司2014年12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规定,贵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8,849,053股,其中首次授予7,601,228股由219位激励对象认购,授予价格6.677元/股;预留部分1,247,825股由31位激励对象认购,授予价格6.909元/股。经我们审验,截至2015年1月9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预留部份31位激励对象认购1,247,825 股限制性股票缴纳的货币资金出资款人民币捌佰陆拾贰万壹仟贰佰贰拾贰元玖角叁分(人民币8,621,222.9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247,825.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247,825.00元;截至2015年1月1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98位激励对象及首期股权激励预留部分2名激励对象认购合计1,312,114 股股票期权缴纳的货币资金出资款人民币壹仟肆佰玖万零陆佰玖陆拾零贰角玖分(人民币14,090,660.2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312,114.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312,114.00元。两者合计新增注册资本(股本)2,559,939.00元,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559,939.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的股票没有满足特定条件时,由贵公司回购注销。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26,792,402.00元,股本人民币426,792,402.00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验字[2014]48020011号验资报告审验。截止2015年1月14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429,352,341.00元。

      三、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日为2014年12月3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01月28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以上变更前股数为截止2015.01.14公司股本总数,其中已包含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98位激励对象及首期股权激励预留部分2名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认购合计1,312,114 股股票期权数。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429,352,341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7335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428,104,516股增加至429,352,34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国芳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169,735,555股,占变更前股份总数的39.64%,授予完成后,林国芳先生持有公司169,735,555股,占变更后股份总数的39.53%。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