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009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7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蔡小如先生召集并主持,由董事会秘书陈开元先生记录;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同意公司投资的江苏峰业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经董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同意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通信”)向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所持有的江苏峰业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业科环”)全部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按1:1(即按评估价值)的价格确定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汇源通信向公司发行股份的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公司同意峰业科环其他股东将所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汇源通信,并放弃优先购买峰业科环其他股东所持峰业科环股份的权利。
同意公司与汇源通信及其他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相关协议、承诺、文件,并授权董事长蔡小如先生签署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本次交易的决策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详细信息届时请查看汇源通信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010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筹划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达华智能,股票代码:002512)自2014年11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11月19日披露了《达华智能: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72),后于2014年11月26日披露了《达华智能: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73),后经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披露了《达华智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74)。
2014年12月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4年12月10日、2014年12月17日、2014年12月24日分别披露了《达华智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7、2014-080、2014-082)。
2014年12月31日披露了《达华智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3),自2014年12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5年1月9日、2015年1月16日、2015年1月2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达华智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2015-002、2015-007)。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方案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停牌期间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