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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
    基金主代码51997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4】1360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30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5年2月3日
    募集有效认购户数(单位:户)7,77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868,621,104.7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725,297.66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868,621,104.74
    利息结转的份额725,297.66
    合计869,346,402.4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1,978.1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5年2月4日

    注:1、募集期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投资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5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信改革红利混合
    基金交易代码519971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2015年2月6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2015年2月6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5年2月6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100,000.00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100,000.00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元)100,000.00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原因说明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暂停本基金10万以上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自2015年2月6日起(含2015年2月6日)对本基金(交易代码:519971)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超过1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则1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万元金额的部分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部分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2.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5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众A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众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公告》(简称“《开放公告》”)、《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众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众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期间利众B份额(150102)的风险提示公告》(简称“《风险提示公告》”)。2015年2月3日为利众A的第4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相关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众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2月3日,利众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344110元,据此计算的利众A的折算比例为1.02344110,折算后,利众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利众A相应增加至1.02344110份。折算前,利众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7,920,813.04份,折算后,利众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9,512,951.61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利众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5年2月3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利众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利众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5年2月3日,利众A本次开放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30,830.62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33,787,640.96份。

    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利众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本次利众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利众A的历史累计申购份额数将小于历史累计赎回份额数,为此,基金管理人将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5年2月4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利众A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4年2月5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本次利众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244,451,356.50份,其中,利众A总份额为35,756,141.27份,利众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208,695,215.23份,利众A与利众B的份额配比为0.17133187: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利众A自2015年2月4日起(含该日)的年收益率(单利)根据利众A的本次开放日,即2015年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75%的1.2倍加1.0%进行计算,故:

    利众A的年收益率(单利)=1.2×2.75%+1.0%=4.30%。

    利众A的年收益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