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六届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人,实际出席十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侯选人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董事会力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提名胡小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胡小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任巨化集团公司经贸部副部长、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供销部副经理、浙江巨化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巨化集团公司市场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巨化营销中心总经理。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帅新武、李根美、余伟平、全泽的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胡小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候选人的学识水平、专业经验、职业素养等具备胜任公司董事职务的相关能力和资格要求,未发现其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者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同意上述提名,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整合国内HCFC-22产能及生产配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使用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采取一次性买断国内同行厂家的HCFC-22产能及生产配额和以一年为周期的HCFC-22配额交易相结合的方式,整合国内厂家的HCFC-22产能及生产配额,每吨配额价格依据国家年度招标价格协商定价。授权公司经营层制定具体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象、整合标的、与交易对方洽谈和确定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报批事宜等)。
整合国内部分HCFC-22产能及生产配额的前提条件,是该整合行为符合国际及国家HCFC-22相关政策规定,并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中国于1991年签署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HCFC-22属于《议定书》附件C第一类受控物质HCFCs,《议定书》第19次缔约方会议(2007年9月)通过了加速淘汰HCFCs的调整案,要求按《议定书》第5条第1款行事的缔约方国家(发展中国家)对HCFCs 实施生产和消费的淘汰时间为:2013年冻结在2009-2010年产量的平均水平上;以该水平为基准,2015年削减10%;2020年削减35%;2025年削减67.5%;2030年削减97.5%,所余2.5%用于2040年前的维修,但尚需2025年进行评估。
中国政府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建立完善了含氢氯氟烃生产、消费和进出口控制及配额管理制度,建立生产配额管理体系,控制企业HCFCs生产水平及国内销售水平,保证生产行业和消费行业淘汰达到《议定书》要求,对HCFCs生产、销售、进出口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管,保持生产和各消费行业的平衡,保持HCFCs淘汰和国家发展需求之间的平衡。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如在合理的价格下整合国内厂家的HCFC-22产能及生产配额,将有利于发挥公司HCFC-22装置产能,提升行业竞争地位,实现公司产业链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5-0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四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