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5-017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下午13:30在吴淞路130号3楼7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安红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Zhao John Huan(赵令欢)先生与林利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主要审议了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所属子公司环境集团投资建设崇明垃圾处理项目并对崇明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临时公告2015-018。
二、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转融券业务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临时公告2015-019。
三、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变动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免去龚达夫先生所担任的本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意增补汲广林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在新任董事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前,龚达夫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董事会对龚达夫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附:汲广林先生简历
汲广林,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山东籍,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济南轻骑集团销售总公司无锡分公司业务员、河南沧海律师事务所见习律师、律师、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
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市场部总经理、产权交易部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5-018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子公司环境集团投资建设崇明
垃圾处理项目并对崇明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上海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工程及配套危险废弃物填埋场
●投资金额:4.2亿元人民币
●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
●预计投资收益率:自有资金收益率为8%
●增资标的: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6,21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环境集团的持股比例为70%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环境集团投资建设崇明垃圾处理项目并对崇明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项目概况
上海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工程(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规模500吨/天。采用2×250t/d机械炉排炉配套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喷尿素)+半干法(旋转喷雾法)+干法(喷射碳酸氢钠)+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的工艺,可达到EU2000排放标准。
配套危险废弃物填埋场设计总库容34万方,分两期建设。日均填埋危废32.5吨,其中30吨为焚烧厂产生的飞灰,其余2.5吨为崇明岛其他企业所产生的危废。
以上两项目均位于崇明岛生活垃圾填埋场附近,长江1、2#大堤内的U型河道之间的部分区域。其中:焚烧厂总投资3.68亿元,危废填埋场总投资0.55亿元,合计约4.2亿元。
二、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特许经营期为自签约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
●特许经营到期后,崇明公司应将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无偿移交给崇明绿容局。
●崇明绿容局承诺,自项目开始运营日起的前两年,垃圾焚烧年垃圾供应保底量为16.43万吨;之后每一正常运营年度向崇明公司提供的垃圾数量为18.25万吨;不适合生活垃圾焚烧的垃圾数量不计入崇明县保证的每年最低垃圾焚烧供应量。
●以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8%为目标,测算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62.14元/吨(其中焚烧厂部分单价133.55元/吨,危废填埋场投资提高单价28.59元/吨),由崇明公司向崇明绿容局收费。
●此后每隔两年,双方依据调价公式对垃圾处理服务费进行调价。
●危废填埋场接纳垃圾焚烧厂的飞灰,不另行收费。危废填埋场有权接纳崇明县其他企业的危废,并按照市场水平收费。
三、增资情况概述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港沿镇北堡港水闸东侧
注册资本: 人民币2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志国
经营范围: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及其相应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营运、维护管理,固体废弃物填埋封场后的管理,以及上述经营范围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股权结构: 环境集团持股55%;崇明建投持股45%。
2、增资标的股东权益的审计评估状况
由于此次增资后原股东所持股比发生变化,因此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崇明公司股权价值进行了审计评估。
经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的上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崇明公司总资产为10233.87万元,负债为7720.7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513.08万元。
经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崇明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201.00万元,评估减值312.08万元(该评估结果尚需进行国资备案)。评估减值的原因为,根据原特许协议,公司股东每年获得固定收益分红,在特许期末回收2200万元投资本金,公司其余资产应无偿移交给崇明县政府。
3、增资方案
根据评估结果及双方商定的方案,公司注册资本由2,200万元增到10,600万元,共增资8,400万元;
股东环境集团增资出资额6,21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股东崇明建投增资出资额2,19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600万元,环境集团持股70%;崇明建投持股30%。
本次增资资金将在崇明公司与崇明绿容局签署《补充协议》后,一次增资到位。
四、本次投资与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及增资可使崇明公司获得项目建设足够的自有资金,并获得崇明地区未来30年的垄断的垃圾处置权和收费权。本次增资提高了我司对崇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从中获得更多的收入和利润,扩大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2、《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5-019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转融券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所持有的光大银行35248万股股票开展转融券业务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截至2015年2月27日,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光大银行(601818)股份共计35248万股,市值约144871万元,该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为盘活公司存量金融资产,提高收益水平,公司决定对持有的光大银行股票开展转融券业务。
开展转融券业务不影响出借人的收益权,证券出借期间发生证券分红派息、送股或转增股等的,借入人需将股利、红利和股票一并还给出借人。出借股份在出借期间无表决权,在出借期满后恢复原表决权。证金公司到期向本公司归还所借证券及其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根据出借期限不同,目前证券出借可获取年化利率1.5%-2%的出借利息收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5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转融券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层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此次交易的后续相关具体事宜,包括确定操作时机、借出股份数、借出期限等。公司独立董事均做了同意表决并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转融通证券业务,可在资产安全的前提下,盘活公司所存量金融资产,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名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5-020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5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下午15:00在吴淞路130号3楼7号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陆建成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变动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免去江彪先生所担任的监事职务,同意增补龚达夫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在新任监事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前,江彪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会对江彪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附:龚达夫先生简历
龚达夫,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江苏籍,本科学历,法律硕士。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办公室助理审判员、副科长、研究室助理审判员、民五庭助理审判员、审监庭审判员、民四庭审判员、审判长等职、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