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新闻
  • 5:市场
  • 6:市场
  • 7:公司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私募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研究
  • A15:基金·专访
  • A16:基金·人物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实行
    费率优惠的公告
  • 长城基金关于增加泉州银行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片仔癀”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关于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到期份额折算
    业务期间南方消费收益、消费
    进取份额停牌的公告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 关于前海开源股息率100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工商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停牌公告
  •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 关于万家基金旗下部分基金
    开通齐鲁证券基金费率优惠业务的公告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  
    2015年3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8版:信息披露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实行
    费率优惠的公告
    长城基金关于增加泉州银行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片仔癀”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到期份额折算
    业务期间南方消费收益、消费
    进取份额停牌的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关于前海开源股息率100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工商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停牌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关于万家基金旗下部分基金
    开通齐鲁证券基金费率优惠业务的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2015-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股票代码:600863 编号:临2015—00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或“公司”、“本公司”)于3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的通知,截止2015年3月15日(3月14日、3月15日为休息日),北方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已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北方公司于2013年5月开始增持本公司股份,并通过本公司于2013年5月18日发布首次增持计划,即“北方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3年5月16日增持日算起),根据市场情况,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详见公司临2013-010号公告、临2013-021号公告)。

      2014年3月14日,北方公司通知本公司:“鉴于自2013年5月16日起,北方公司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已接近2%,北方公司决定终止原增持计划,实施新的增持计划。北方公司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4年3月15日公告之日算起),根据市场情况,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含2013年5月增持以来所增持股份数)”(详见公司临2014-007号公告)。

      二、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3年5月增持前,北方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4.56%。2014年3月15日,北方公司实施新的增持计划前,持有本公司股份56.50%。

      自2013年5月至2015年3月13日,北方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119,952,611股(按照公司2014年7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计算),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7%,实际增持数量未超过增持计划的规定。截止实施期满北方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288,593,203股,占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6.62%。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或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

      (一)北方公司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北方公司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以下简称《增持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内蒙华电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完成后,尚待按照《增持指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北方公司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要约收购豁免的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五、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