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4-1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2月3日和2月7日、2月14日、2月28日、3月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和《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现就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经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位于珠海、主营电子元器件公司的股权等事项。因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6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即最晚在2015年4月1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5年4月14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获得同意的,公司承诺在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内,即2015年5月2日前,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相关信息;如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