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北京证监局责令整改措施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5-012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北京证监局责令整改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2015】6号),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子公司中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大连丰谷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港湾谷物有限公司等三方签订玉米贸易融资服务协议,大连丰谷、大连港湾作为实际资金使用人与质押担保方申请借款,中期贸易作为贸易融资方从中获取咨询费。上述业务实质上属于贸易融资咨询服务业务,中期贸易却视为商品贸易业务在2014年三季度报告中确认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上述会计处理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要求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处理进行差错调整,调减相应报告期确认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公司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原下属子公司中期贸易的三方综合贸易融资咨询服务业务,在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资金安全,以贸易的形式来实现增信,中期贸易在原会计处理过程中,没有注重业务咨询中介的实质,产生了按贸易确认收入与成本的会计差错。
下一步整改措施:
公司将积极按照北京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措施尽快予以改正,对上述会计处理进行差错调整,上述调整不影响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5-013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以电邮或传真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至各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认购中期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新发股份的议案》
中期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9日设立,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4号中期大厦,其股东构成为:中期移动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持股95%,中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中期移动金融公司主营业务是移动互联网期货信息服务。公司拟认购中期移动金融公司新发行股份4000万股,认购金额4000万元,认购完成后中期移动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期移动金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股40%;中期移动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占股57%;中期集团有限公司占股3%。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姜新、姜荣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捷利物流有限公司出售股权的议案》
廊坊开发区捷利物流有限公司是我公司子公司捷利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为调整公司业务结构,优化资产,会议同意捷利物流与中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捷利物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中期集团,转让价格1020万元。
中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姜新、姜荣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参股公司出售股权的议案》
中期国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是我公司参股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会议同意国际期货与中期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中期国际投资管理中心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中期集团,转让价格6000万元。
中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姜新、姜荣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中期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5-014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认购中期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40%新发股份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期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期移动金融公司”)于2014年7月9日设立,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4号中期大厦,其股东构成为:中期移动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持股95%,中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中期移动金融公司主营业务是移动互联网期货信息服务。公司拟认购中期移动金融公司新发行股份4000万股,认购金额4000万元,认购完成后中期移动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期移动金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股40%;
中期移动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占股57%;
中期集团有限公司占股3%。
2.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本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姜新、姜荣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孔雨泉、王玉伟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测算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交易标的中期移动金融公司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中期移动金融公司是面向国内外期货及金融衍生品行业、基于移动互联网的O2O互动平台服务提供商,其主要为国内外的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企业与机构提供复杂的移动互联网金融系统支撑与期货O2O互动平台信息服务,依托拥有工信部移动虚拟营运商牌照的中期移动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巨资开发的大型移动互联网综合金融服务互动APP平台,面向全球期货等相关业务,为客户提供“移动互联网+”的各类金融期货信息服务、期货、期权与指数等数据与信息处理服务、量化交易软件开发服务、交易风控结算等应用软件开发服务等增值服务。
(2)中期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683,335.91元,净资产-1,814,341.79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814,598.05元。截止2015年3月18日,总资产60,677,368.30 元,净资产57,624,161.52 元,净利润-561,496.69 元。由于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中期移动金融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存在对外担保。本次交易不会构成大股东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等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参考中期移动金融2014年3月18日净资产,以一元一股的价格认购,公司董事会认可上述定价依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认购股份数量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定向发行股份,认购数量为4,000万股。
2、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认购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
认购价格:乙方以人民币每股1元进行认购甲方股份,总额为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整)人民币。
未分配利润约定:本次定向发行完毕后,甲方所有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增资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按股份比例享有。
支付方式:从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乙方将认购定向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甲方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全部款项到位,甲方将安排尽快完成工商变更等其他手续。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中期移动金融公司是面向期货行业的大型移动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该公司计划以中期移动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移动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通APP”移动客户端为依托,携手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强力打造高水平的“期货通”与“中期通”智能APP移动客户端,开展专注于期货行业的移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各类交易与应用软件开发等高端增值业务,为期货行业提供移动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我公司拟通过参股中期移动金融公司参与中国移动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充分借助国家大力推动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难得机遇,大力推动移动互联网期货服务业务,享受移动互联网期货业务迅猛发展的巨大商机,未来会对上市公司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会进一步加大针对移动互联网金融期货的投资力度,未来条件成熟时达到控股中期移动金融公司的目的。
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交易不产生利润。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今,公司未与中期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孔雨泉、王玉伟对本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份认购参考公司净资产,以一元一股的价格认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二)出售廊坊开发区捷利物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廊坊开发区捷利物流有限公司是我公司子公司捷利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600万。
为调整公司业务结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捷利物流与中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廊坊开发区捷利物流100%股权转让给中期集团,转让价格1020万元。
2.中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本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姜新、姜荣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孔雨泉、王玉伟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测算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兴安营村东原老政府院内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
控股股东:姜荣
中期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近三年来,中期集团有限公司以投资期货业为主,并大力发展基金销售、电子信息、传媒等高端服务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廊坊开发区捷利物流有限公司是我公司子公司捷利物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廊坊开发区金源道,公司注册资本600万,营业范围:货物的仓储服务、物流配送与分拨、包装加工、房屋租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限经营的商品和项目除外)。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廊坊开发区捷利物流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484,196.97元,净资产10,192,764.53 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2,597.08 元,实现净利润13,686.07 元。
廊坊开发区捷利物流有限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存在对外担保。本次交易不会构成大股东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等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该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公司董事会认可上述定价依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以2014年12月31日廊坊捷利经审计净资产¥10,192,764.53元为基础,作价为1020万元(人民币壹仟零贰万元整)人民币。
2、股权转让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中期集团于本协议书生效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到捷利物流银行账户。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廊坊捷利物流从事传统物流业务,盈利能力较差,根据公司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计划陆续剥离与公司发展战略不符的产业。
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交易不产生利润。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今,公司未与中期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孔雨泉、王玉伟对本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出售股权以经审计净资产为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三)关于出售中期国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期国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是我公司参股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会议同意国际期货与中期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中期国际投资管理中心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中期集团,转让价格6000万元。
2.中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本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姜新、姜荣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孔雨泉、王玉伟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测算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期集团基本情况同第(一)项第二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中期国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是我公司参股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609号,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期国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期国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1,328,685,052.73 元,净资产59,629,599.16元,存货1,321,183,877.46元,其他应付款1,208,147,884.23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263,160.23 元。
中期国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存在对外担保。本次交易不会构成大股东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等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公司董事会认可上述定价依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以2014年12月31日中期国际投资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作价为6000万元(人民币陆仟万元整)人民币。
2、 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款项分期支付,具体如下:
第一笔款,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权力机关批准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60%,即¥36,000,000元(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
第二笔款,股权转让完成10个工作日内,甲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40%,即24,000,000元(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中期国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工作,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投资大,财务负担重,为优化国际期货资产结构,专注发展期货主业,决议将非核心资产剥离。
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交易不产生利润,对我公司经营无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今,公司未与中期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孔雨泉、王玉伟对本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出售股权以净资产为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