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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决议公告
    2015-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2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在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后,现制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14 年末公司总股本 202,00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人民币,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2.2万元(含税)人民币。公司 2014 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51万元,2014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5%。

      本预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会工作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本预案内容如下: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已保持了四年的合作关系,对方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方便今后工作的开展。现拟继续聘请其担任本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按规定执行了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对本公司影响如下: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辞退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辞退福利及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将劳务外包人员的劳务费并入职工薪酬核算。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从“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调整计入“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项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同时,根据财政部于2013年9月印发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第24条,批发零售企业一般设置进货成本、相关税费、采购费等成本项目。采购费,是指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整理费、合理损耗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商品采购成本的费用。采购费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公司原来采购方式以供应商承运至公司指定地点为主,采购发票价格已经包含了运费在内,采购货物运输由供应商组织承运。因而公司的运费以销售运费为主,同时有小额的采购运费,故计入销售费用。2013 年,公司拓展了采购渠道,如到新疆等省份采油,此类采购运费由公司自行组织承运并承担运费,采购运费上升。由于上述文件的出台,公司自2014 年1 月1 日开始,采购运费计入采购成本。

      以上变更自2014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上变更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均为执行已颁布的法规,能够使公司会计数据更恰当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次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会议听取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有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3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11: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长马荧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监事会工作报告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在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后,现制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14 年末公司总股本 202,00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人民币,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2.2万元(含税)人民币。公司 2014 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51万元,2014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5%公司

      全体监事审议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系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定,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及公司利益。

      本预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本预案内容如下: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已保持了四年的合作关系,对方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方便今后工作的开展。现拟继续聘请其担任本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按规定执行了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同时,根据财政部于2013年9月印发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第24条,公司自2014 年1 月1 日开始,采购运费由原来的计入销售费用变更为计入采购成本。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均为执行已颁布的法规,能够使公司会计数据更恰当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