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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2.2 普通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

      H股股东持有情况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持股份。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票的机构,其中包括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本行未知上述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3 控股股东情况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依据《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8,282.09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8,282.09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丁学东。组织机构代码为71093296-1。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止2013年12月31日[1],汇金公司资产总计为265,037,361.30万元,负债合计为13,599,354.8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51,438,006.45万元;2013年度净利润为45,015,073.88万元;2013年度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74,376.14万元。

      关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参见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inv.cn)的相关信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有关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07年10月9日对外发布的《关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有关事宜的公告》。

      2.4优先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

      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以托管人身份,代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在清算系统Euroclear和Clearstream中的所有投资者持有399,400,000股境外优先股,占境外优先股总数的100%。

      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均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维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同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产品。

      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2014年,集团实现净利润1,771.9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5.9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22%和8.08%。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1.22%,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ROE)17.28%,同比下降0.76个百分点。

      集团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利息净收入与净息差

      2014年,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3,211.02亿元,同比增加375.17亿元,增长13.23%。集团、中国内地人民币业务、中国内地外币业务主要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2]、平均利率及其同比变动如下表所示:

      ■

      注:

      1 投资包括可供出售债券、持有至到期债券、应收款项类债券投资、交易性债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信托投资及资产管理计划。

      2 同业存拆入及对央行负债包括同业存拆入、对央行负债以及其他款项。

      集团、中国内地人民币业务、中国内地外币业务的利息收支,及其受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变动而引起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注:规模变化因素对利息收支的影响是根据报告期内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平均余额的变化计算的,利率变化因素对利息收支的影响是根据报告期内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平均利率的变化计算的,因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影响归结为利率因素变动。

      

      中国内地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客户存款的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如下表所示:

      ■

      2014年,本行充分发挥国际化竞争优势,坚持海内外一体化发展,集团净息差同比提高1个基点至2.25%。影响集团净息差的主要因素包括:

      第一,结构调整取得成效。本行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采取综合措施,加强资产负债管理,调整优化存量,高效配置增量,资产负债结构持续改善。在全部生息资产中,客户贷款和存拆放同业等高收益资产占比上升。

      第二,把握有利时机提升收益水平。2014年,本行投资平均收益率同比上升32个基点至3.50%;存拆放同业平均收益率同比上升70个基点至4.44%;境内外币贷款收益率同比上升59个基点至2.70%。

      第三,人民币负债成本上升。受市场利率提高等因素影响,本行人民币资金成本同比有所上升。

      非利息收入

      2014年,集团实现非利息收入1,352.29亿元,同比增加113.06亿元,增长9.12%。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29.6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行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规范收费政策和行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稳步增长。2014年,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12.40亿元,同比增加91.48亿元,增长11.14%,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19.99%。本行巩固债券承销业务优势,搭建三级分销体系,持续提升债券承分销能力,并结合资本市场有利形势,积极与基金公司合作研发新型定制产品,代理业务收入增长13.83%;围绕跨境、消费金融、互联网等重点客户群,完善银行卡产品体系,银行卡发行量和交易额快速增长,银行卡业务收入增长24.58%;持续强化海内外业务联动、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信用承诺相关收入同比增长21.20%;抢抓资产证券化、券商公募等新兴托管业务机遇,完善全球托管网络,全面提升托管服务能力,受托业务相关收入增长19.21%。

      ■

      其他非利息收入

      集团实现其他非利息收入439.89亿元,同比增加21.58亿元,增长5.16%。主要是因为市场利率变化,本行为资产负债管理及融资需要而叙做的外汇衍生交易收益比上年增加,同时,交易性债券估值亦同比上升。

      营业支出

      本行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行,进一步优化费用配置机制,投入产出效率持续提升。

      ■

      2014年,集团营业支出2,254.12亿元,同比增加300.95亿元,增长15.41%。其中:

      业务及管理费

      本行积极推进业务转型、电子渠道拓展等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业务一线、海外机构资源倾斜,投入产出效率持续提升。2014年,集团业务及管理费支出1,303.87亿元,同比增加56.40亿元,增长4.52%。集团成本收入比为28.57%,同比下降2.04个百分点。

      资产减值损失

      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贷款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审慎稳健的拨备政策,不断增强整体风险抵御能力。密切跟进经济金融形势和监管要求变化,及时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强化信贷资产质量管理,信贷资产质量保持相对稳定。

      2014年,集团贷款减值损失466.06亿元,同比增加236.68亿元,增长103.18%;信贷成本为0.58%。其中,组合评估减值损失232.85亿元,同比增加64.14亿元;单项评估减值损失233.21亿元,同比增加172.54亿元。

      所得税费用

      2014年,集团所得税费用542.80亿元,同比增加52.44亿元,增长10.69%。主要是由于营业利润增长。实际税率23.45%。

      3.2 资产负债项目分析

      2014年末,集团资产总计152,513.8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770.83亿元,增长9.93%。集团负债合计140,679.5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51.32亿元,增长8.95%。

      集团财务状况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

      注:

      1 投资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其他借入资金包括应付债券、长期借款。

      客户贷款

      本行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持续优化信贷结构,贷款规模保持平稳增长。新增贷款主要投向国家制定的重大战略、惠及民生的重要领域和“走出去”的重点项目。节能环保、信息消费等战略性新兴行业贷款占比上升,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贷款占比下降。中国内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超过上年增量。年末集团客户贷款总额84,832.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754.84亿元,增长11.51%。其中,人民币贷款总额63,390.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975.98亿元,增长10.41%。外币贷款总额折合3,504.20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443.08亿美元,增长14.47%。

      本行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加强重点领域风险识别和管控,资产质量保持相对稳定。年末集团贷款减值准备余额1,885.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4.82亿元。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187.60%。重组贷款总额为53.42亿元,比上年末下降27.64亿元。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与管理信贷资产质量。《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被视为不良贷款。为提高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中国内地公司类贷款实施十三级风险分类,范围涵盖表内外信贷资产。加强对重点行业和地区的指导力度,对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信贷资产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强化贷款期限管理,对逾期贷款实行名单式管理,及时调整风险分类结果,如实反映资产质量。加强分类制度建设,针对中小企业客户特点制定相应办法,进一步提高分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本行海外业务,若当地适用规则及要求比《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更严格,则按当地规则及要求进行信贷资产分类。

      ■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若有客观证据证明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少且减少金额可以可靠计量,本行确认该客户贷款已减值,并计提减值准备。年末集团已识别减值贷款总额997.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6.70亿元,减值贷款率1.18%,比上年末上升0.22个百分点。中国内地机构减值贷款总额970.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6.24亿元,减值贷款率1.47%,比上年末上升0.31个百分点。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机构已识别减值贷款总额27.3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46亿元,减值贷款率0.15%,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

      ■

      ■

      本行按照审慎、真实的原则,及时、足额地计提贷款减值准备。贷款减值准备包括按单项方式评估和按组合方式评估的准备。

      2014年,集团贷款减值损失466.06亿元,比上年增加236.68亿元,信贷成本0.58%,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其中,中国内地机构贷款减值损失435.74亿元,比上年增加229.41亿元,信贷成本0.69%,比上年上升0.33个百分点。

      本行持续加强贷款客户的集中风险控制,符合借款人集中度的监管要求。

      ■

      注:

      1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

      2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

      下表列示2014年末本行十大单一借款人。

      ■

      投资

      本行密切跟踪金融市场动态,主动调整债券投资结构。加大中国内地人民币债券投资力度,利用创新工具丰富投资组合管理手段。优化外币投资结构,有效防范主权债务风险。集团证券投资组合整体收益水平稳步提高。

      年末集团投资总额27,103.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67.44亿元,增长12.76%。其中,人民币投资总额21,289.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973.28亿元,增长16.23%。外币投资总额折合950.17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12.00亿美元,增长1.28%。

      ■

      ■

      ■

      ■

      客户存款

      本行积极拓展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客户,继续推动代发薪、代收付等基础业务发展,不断扩大客户基础,客户存款稳步增长。

      年末集团客户存款总额108,852.2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874.37亿元,增长7.80%。其中,人民币客户存款总额85,843.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932.33亿元,增长6.10%。外币客户存款总额折合3,760.24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468.92亿美元,增长14.25%。

      集团以及中国内地客户存款结构如下表所示:

      ■

      ■

      所有者权益

      年末集团所有者权益合计11,834.2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19.51亿元,增长23.08%。主要影响因素有:(1) 2014年,集团实现净利润1,771.9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5.95亿元。(2)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派发年度现金股利547.55亿元。(3) 本行积极稳妥地推进外部资本补充工作,在境外、境内市场成功发行约65亿美元和320亿元人民币优先股。(4) 本行部分可转债被转换为A股普通股。

      3.3分部报告

      地区分部报告

      集团主要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其他国家开展业务活动。三大地区的利润贡献及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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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中国内地资产总额 HYPERLINK "" \l "_ftn3" \o "" 120,711.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886.69亿元,增长8.92%,占集团资产总额的72.59%。2014年,中国内地机构实现利润总额1,782.85亿元,同比增加67.54亿元,增长3.94%,对集团利润总额的贡献为77.02%。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产总额27,156.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113.81亿元,增长12.95%,占集团资产总额的16.33%。2014年实现利润总额380.48亿元,同比增加56.06亿元,增长17.28%,对集团利润总额的贡献为16.44%。

      其他国家资产总额18,434.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015.12亿元,增长27.85%,占集团资产总额的11.08%。2014年实现利润总额151.45亿元,同比增加63.45亿元,增长72.10%,对集团利润总额的贡献为6.54%。

      业务分部

      集团主要业务分部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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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资本管理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最新资本监管规定,引导全行强化资本约束意识,持续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加大对轻资本型资产业务资本配置力度,大力发展非利息收入业务,合理控制表外风险资产增长,严格控制高风险权重资产规模,提高信贷业务保证和抵质押风险缓释要求,节约资本占用。

      本行积极稳妥地推进外部融资工作,充分利用两地上市平台采用多种融资渠道补充资本,先后于2014年10月23日、11月21日在境外、境内市场成功发行约65亿美元和320亿元人民币优先股,成为首家同时在境内外市场发行优先股的境内商业银行。本行境外优先股创下多项记录,是迄今为止境外市场单次发行规模最大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也是全球S规则 HYPERLINK "" \l "_ftn4" \o "" 下单次发行规模最大的美元定息收益证券。此外,本行分别于2014年8月8日和11月13日在境内、境外市场成功发行300亿元人民币和30亿美元二级资本债券。同时,随着境内资本市场的回暖,本行A股可转换债券出现较大规模转股,有效增加了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上述资本补充为本行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本行将进一步提升资本管理水平,推动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股东回报要求。

      资本充足率情况

      2014年4月2日,银监会正式核准本行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年末,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分别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列示如下: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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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2014年12月31日的资本指标采用高级方法计算,2013年12月31日的资本指标采用非高级方法计算,2014年数据不应与2013年数据作直接比较。

      杠杆率情况表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计量的杠杆率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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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但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随后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上述8项准则的相关应用指南。2014年7月,财政部修订并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集团在编制2013年度会计报表时,提前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主要影响参见2013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于2014年,本集团采用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采用上述准则和修订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综合收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4.2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无重大变化。

      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不适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