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桂东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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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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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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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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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面对生产经营和开拓发展面临的压力,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开拓发展相关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
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1,453.47万元,同比减少4.91%,其中电力销售收入122,903.53万元,比上年增加3.82 %;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营业收入28,417.16万元,同比增加0.67%;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营业收入58,061.10万元,同比减少20.47%;其他收入合计2,071.68万元,同比减少25%;全年实现营业利润9,186.79万元,同比增加25.06%;净利润3,832.56万元,同比减少30%,每股收益0.1389元,同比减少29.99%;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同比减少0.67个百分点。
发电方面,各水电厂流域全年来水和分布情况总体较为正常,尽管自发电量较去年同比有所减少,但仍属于正常年份的较好水平,全资及控股水电厂全年共完成发电量13.71亿千瓦时,比上年减少6%,其中下属合面狮水电厂完成发电量3.6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9.98%,控股93%的桂能电力昭平水电厂发电量3.2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10%,控股76%的桂江电力巴江口水电厂发电量4.6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44%,控股85.12%的桂海电力下福水电厂发电量2.16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97%。
供电方面,供电区域内的企业用电需求有所增加,但供电负荷中低电价用户所占比例较大,负荷结构不理想,售电量增长幅度不大,全年实现财务售电量27.7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加5.20%,相应的成本较高的外购电量增加,全年外购电量12.82亿千瓦时,比上年增加23.63%。
经营业绩方面,2014年公司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获得较大收益,扣除成本及税费后,公司获得投资收益48,155.02万元,收到电价补贴2,592万元,收到参股公司国海证券分红款1,543.59万元、桂林银行分红款526.20万元,控股子公司桂江电力、桂海电力合计收到CDM碳减排项目收入109.78万美元(含各项申请费用),均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受以下不利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全年整体经营业绩比上年下降:1、母公司电力主营业务的自发电量减少,成本较高的外购电量增加,导致电力主营效益减少;2、财务费用增长较多,2014年度财务费用开支25,766.50万元,比上年增加25.98%;3、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由于受市场等影响,产销及销售价格不理想,未能扭转经营困境,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少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等,经营业绩继续出现较大亏损,全年亏损7,021.88万元,比上年增加亏损2,137.24万元;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对部分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31,425.53万元,导致2014年亏损36,537.07万元,是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下降的最主要因素。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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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原因
(1)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8.11%,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子公司销售费用增长所致。
(2)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89.49%,主要是本公司本期出售国海股票收益致应交所得税增加。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16.0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有所减少且代付农网改造款同比增幅较大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68.15%,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出售国海证券股票款项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1.1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同比减少4.91%,与上年比变动幅度不大。
(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1)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主要销售煤炭、石油化工产品,影响其产品收入的主要是上下游客户的供求关系。2014年度钦州永盛实现销售收入5.81亿元,同比减少20.47 %,主要是贸易规模减少,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公司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主要销售中高压电子铝箔,影响其产品收入的主要是上下游客户的供求关系。2014年度桂东电子实现营业收入2.84亿元,同比增加0.67%,基本与上年持平。
(3)订单分析
1)公司主营电力业务的订单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与其他企业的产品订单不一样,电力业务的订单随着电力生产情况及用电企业需求情况会有所变化。
2)公司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的中高压电子铝箔销售业务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来生产,2014年度受市场需求影响,订单没有完全恢复正常水平。
3)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的石油煤炭化工产品贸易的订单主要是根据上下游客户的需求确定,2014年度因钦州永盛调整贸易规模,订单出现减少。
(4)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1)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455,036,250.31元,占公司合并销售总额的比重为21.52%。
2)公司电力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319,021,404.69元,占电力销售总额的比重为25.96%。
3)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贸易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365,350,663.04元,占贸易销售总额的比重为62.93%。
4)公司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中高压电子铝箔销售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为112,937,359.61元,占电子铝箔销售总额的比重为39.74%。
(5)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售电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由去年的53.48%增加至本年度的58.29%,电子铝箔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由去年的12.75%增加至本年度的13.48%,贸易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由去年的32.98%减少至本年度的27.54%,这些变化主要是公司本年度售电量增加导致售电收入增加、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电子铝箔产品销售收入增加及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贸易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3成本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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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供应商情况
1)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824,088,040.56元,占公司合并采购总额比重为51.67%。
2)公司电力业务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574,739,028.47元,占电力采购总额的比重为62.96%。
3)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贸易业务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379,606,305.70元,占贸易采购总额的比重为69.33%。
4)公司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中高压电子铝箔业务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91,464,852.38元,占电子铝箔采购总额的比重为38.87%。
4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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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8.11%,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子公司销售费用增长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本期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较大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89.49%,主要是本公司本期出售国海股票收益致应交所得税增加。
5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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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况说明
本期研发支出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在产品性能和工艺方面的研究开发支出。
6现金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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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16.0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有所减少且代付农网改造款同比增幅较大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68.15%,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出售国海证券股票款项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1.11%,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7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主要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出售国海证券股票获得投资收益48,155.02万元,收到电价补贴2,592万元,收到参股公司国海证券分红款1,543.59万元、桂林银行分红款526.20万元,子公司合计收到CDM碳减排项目收入109.78万美元,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主营效益减少,财务费用同比增加25.98%,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比上年增加亏损2,137.24万元,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对部分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亏损36,537.07万元,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7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23.81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已按承诺及变更项目使用完毕。
2)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2号文)核准,公司分别于2012年4月、6月完成7年期公司债券合计二期10亿元人民币的发行,共募集资金净额9.86亿元。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3)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
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择机分次发行不超过27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申请注册工作正在进行中。
(3)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拟定2014年的经营计划为:计划发电量12.50亿千瓦时,实际完成13.71亿千瓦时,计划售电量26.57亿千瓦时,实际完成27.71亿千瓦时,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5.97亿元,实际完成营业收入21.15亿元,成本费用控制在25.53亿元内,实际开支25.32亿元,计划实现净利润0.44亿元,实际完成0.38亿元。
报告期公司经营计划实际完成情况与2014年度拟定的经营计划差异不大。
(4)其他
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1)公司供电区域内企业开工不足,公司供电负荷中低电价用户所占比例较大,负荷结构不理想,售电效益未达到预期。同时,公司供电区域内存在其他供电主体,存在一定的竞争压力。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营销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拓用电市场,发展稳定高附加值的用户。
2)公司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受到市场影响,产销尚未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仍存在不确定性。桂东电子将加强生产管理、注重产品研发,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力争逐步走出低谷。
3)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存在较多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存在巨大回收和损失风险,将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追讨,尽最大努力避免或减少损失。
4)公司财务费用较大,影响了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将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控制财务费用支出,通过财务杠杆或其他措施调剂资金减少财务费用。
5)公司电源开发和电网建设滞后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公司将努力通过收购兼并或发展其他能源项目,进一步完善网架建设,扩大发供电能力。
6)拓宽发展思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稳步发展非电产业,作为电力主营的有益补充。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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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公司属于电力行业,主要产品为电能,其它为电子铝箔、石油煤炭化工产品贸易、旅游收入和电力设计咨询。
公司是厂网合一、发供电一体化的企业。报告期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经营活动为电力生产销售、电子铝箔、石油煤炭化工产品贸易,其中,售电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8.29%,电子铝箔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48%,贸易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7.54%。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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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供电区域:贺州市下辖的市、县、区和有关厂矿等,与广西电网、梧州市及下辖的市、县和广东省的郁南县、罗定市以及湖南省周边的江永、江华、永州等县市互为网间电力电量交换。
3、电子铝箔业务分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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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铝箔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的电子铝箔销售区域主要为国内华东区、华南区、华中区、西南区及境外韩国、香港、印度、日本等地。
4、贸易业务分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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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的销售区域主要为广西、广东以及浙江等地。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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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国海证券股票,因报告期内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以及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变动原因,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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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变动较大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桂能电力经营业绩减少,主要是其下属子公司亏损及电站来水减少、发电量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上程电力、民丰实业经营业绩减少,主要是电站来水减少,发电量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桂东电子经营业绩减少,主要是受市场等影响,产销及销售价格不理想,未能扭转经营困境,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少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等所致。
报告期内钦州永盛经营业绩减少,主要是对部分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电力业务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而水电行业作为电力行业中最重要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相对于其他清洁能源而言,水电成本低、技术成熟,是实现2020年15%非化石能源目标的首选能源。“十二五”期间国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的政策导向十分明显,水电被提升到优先发展的地位。在政策上,受益于国家节能调度和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政策的实施,水电发电量优先上网,因此公司的水电业务将直接受益,确保经营的稳定。
公司经营的电网是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性地方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存在多家供电主体,存在一定的竞争压力。此外,广西省内火电、水电以及新能源等发电机组的集中投产等因素也可能加剧行业竞争,对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将通过协调、平衡与其他供电主体间的关系,以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电力保障为目标,妥善解决无序供电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其他供电主体共同协力保证供电区域电力供应稳定、有序、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实现公司与其他供电主体间共赢的供电格局。
公司地理位置优越,公司电网除覆盖广西东部地区外,辐射广东和湖南临近地区,形成了三省电量互为交换的格局,是全国水利系统地电行业中以110千伏环网运行、网架覆盖面最宽最完整的区域电网,相对完整的发供电网络保证了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来源的稳定。目前公司自发电量只能满足供电区域内部分供电需求,随着供电区域内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用电需求的增加,公司自发电量不足,需要购入大量成本较高的外购电来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影响了公司的电力业务经营效益。
目前国家正在推行“电改”,主要涉及输配分开和直购电,公司是发供用一体化的企业,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其他业务
公司其他业务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在壮大主业基础的同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发展、挖掘非主营业务,期望成为公司主营的有益补充。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坚持电力主业不动摇,重点加大公司电源点开发及网架建设,坚持电源、电网、负荷同步发展。在壮大主业基础、把控风险的同时适当发展非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发电方面,截止2014年底,公司控制的已经投产发电的水电总装机容量约31万千瓦,其中权益装机容量约27万千瓦。公司继续挖掘新的电源点,积极寻找发展新电源项目,努力突破电源瓶颈,进一步扩大发电能力,壮大主业基础。
供电方面,公司将继续推进网架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一个安全、技术性能可靠、灵活机动和适应三省联网操作的电力网架结构,拓展网架的覆盖范围,增强公司的输电能力,同时大力发展用电负荷,为公司保持供电业务和效益稳定提供支持。
其他业务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将进一步提升电子铝箔主要产品的性能,强化产销管理,力争尽快减亏增效。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将继续努力妥善解决债权债务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相关应收款项的追讨力度,强化公司管理,严格控制风险,在安全稳妥的基础上做好贸易经营。
3、经营计划
公司拟定2015年的经营计划为:计划发电量12.00亿千瓦时,计划售电量28.39亿千瓦时,计划实现营业收入32.39 亿元(其中电力主营业务收入12.35亿元,贸易业务收入16.71亿元,电子铝箔业务收入3.23亿元,其他业务收入0.10亿元),成本费用控制在34.20亿元内,净利润-1.86 亿元(不含投资收益)。预计2015年经营业绩较2014年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预计电力主业务自发电量减少,成本较高的外购电量增加,而售电端电价较高的用户用电量尚无增长的势头,导致售电收入的增幅远远低于购电成本的增幅;二是根据公司发展情况预计2015年各项借款将大幅增加,财务费用也将大幅增加。
由于不确定因素,上述经营计划仅为公司电力及其他经营业务计划数,净利润数据不包含投资收益。
(六)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15】第5-00106号),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32,780,580.18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净利润中提取10%公积金43,278,058.02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848,845.81元,201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01,351,367.97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本次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1,351,367.97元以2014年期末总股本27,59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80元(含税),合计派现77,259,000.00元,剩余324,092,367.97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公司已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重新厘定了相关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4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没有公开活跃市场报价的权益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法计量;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将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列报的政府补助,调至递延收益列报,将资本公积中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调出至其他综合收益单独列报,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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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
详见2015年3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九家,与上年相比减少子公司一家。具体见年报全文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4.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