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终正寝正当其时
□黄湘源
博元投资刚被证监会依法移交司法追究刑责,上交所随即宣布该股进入退市程序。素有“不死鸟”之称的博元投资很有可能成为退市新规实施后的退市第一股。不过,这是不是意味着像博元投资这样的“不死鸟”该退而不退的历史将由此而寿终正寝了呢?对此,市场多少不免还有些疑问。
这次,博元投资在既未受行政处罚,也未被司法判决,而仅处于移送阶段时就被启动了强制退市程序。按证监会发言人的说法,移送公安机关在性质上重于行政处罚,“既然行政处罚都要暂停上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更要暂停上市。”作为退市新政第一例,这让人耳目一新。只是,这样的解释至少目前还没有得到任何新修订的法律规定的支持。而在《证券法》有待修订而市场对缺乏必要法律支持的新规则还未建立起足够信心的条件下,退市新政尤其需要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博元投资在被宣告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后,没有马上进入退市整理期,而是先行复牌,这也让投资者疑虑。自明天起,刚复牌便将被警示退市风险而成为*ST博元,在风险警示板三十个交易日的交易截止后,交易所将按《股票上市规则》做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暂停上市后,如未能在证监会做出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起的12个月内恢复上市,或在此期间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然而,《股票上市规则》另外还有规定,股票自被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进入三十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同样也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而“退市风险警示期”与“退市整理期”显然不是一回事。暂停上市或还有恢复上市的可能,而退市整理的最终出路是否只有摘牌并终止上市,恐怕还需上交所说得更清楚些。不然,市场一时间恐难以正确判别其所必须面对的将究竟属于何种性质的退市风险。
博元投资停牌,并非因为进入退市风险警示或退市整理,而为了重大资产重组。1月迄今,博元投资发布了三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据已披露的重组预案,博元投资拟以6000万现金增资关联方持有的物流类企业广西资富投资公司,获其40%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控股标的公司。虽然投资人被告知,相关退市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重组的影响。然而,投资人不能不关心、担忧的是,博元投资正在实施的重大重组会不受此次启动退市程序的影响吗?
诚然,确如证监会发言人所言,博元投资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能否恢复上市,被终止上市后能否重新上市,主要取决于是否同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和判断标准。公司本次重组成功与否和恢复上市没有必然联系。但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因重大违法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如在暂停上市期间能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并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做出妥善安排的,可向上交所申请恢复上市。申请重新上市,除需按上述规定纠错外,还需要满足《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诸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及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累计超过三千万等。换句话说,博元投资涉嫌重大违法而进入强制退市程序,不仅改变了其在披露重大重组预案时所刻意强调的近三年来无重大重组、无重大违法违规,公司高管无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而且也不可能不从根本上改变该重大重组预案本身所赖以成立和生效的某些带有根本性影响的基础条件。而所有这些,恰恰是博元投资在披露重大重组预案时所预计不足并且也并没有充分披露的。
事实上,博元投资也不是没有发生过重大重组,而只是有心无力而已,在近三、四年间,先后三次谋划的重大重组无不以失败告终,便是确证。博元投资前身是上交所创设之初的“老八股”之一,初名凤凰化工,二十多年来,经历了多次变身,光是所用过的名称就有凤凰化工、浙江凤凰、华源制药、*ST华药、*ST源药、S*ST源药、ST源药、ST方源、ST博元等近十个之多。与此相对应的是,控股股东和注册地及业务范围也连续变迁。直到2013年1月摘掉ST帽子,才亮出了现在的“博元投资”大名。果然不愧为“不死鸟”,好不容易才用扭亏为盈糊弄了退市规则的博元投资,不仅连续不断借重组名义招摇撞骗,而且四年违规十五次,终于在去年6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博元投资这样的“不死鸟”能在这么长时间里该退不退,除了法制不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退市机制不到位之外,过于追逐投机的市场炒作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搅混了水,为浑水摸鱼打了掩护。博元投资在摘帽之后停牌之前的疯狂炒作,已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这一些。这对于正在修订《证券法》和推进注册制改革的我国证券市场来说,真可谓不可多得的典型案例。时至今日,该是对这样的“不死鸟”绳之以法,让其规规矩矩地寿终正寝的时候了!否则,怎么谈得上以更为诚信和规范的市场秩序去迎接注册制时代?
(作者系资深市场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