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13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3日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鑫都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20日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全部发出并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叶林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2015年3月31日(非公开发行完成之后)公司总股本股份总数1,018,037,229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20,360,744.58元。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465,727,904.55元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方案:
1、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年津贴为每人每年七万元人民币(税后)。
3、董事长报酬参照经营班子成员薪酬确定。
4、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5、负责经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年薪加经营目标责任奖组成。具体考核
办法按《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及激励考核办法》执行。
6、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年薪为基数并根据当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比例
在年终考核调整。
九、《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的审计服务(包括内控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2015年度的审计费用并与其签订2015年度聘用合同。该事项需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
十、《关于执行 2014 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5-014号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定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以上第一、四、五、八项议案及第九项议案中部分内容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4 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1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 2014 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实施执行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8个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2014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总负债、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相关情况
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
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2014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已按相应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
除下列事项外,其他因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影响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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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而实施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执行 2014 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执行 2014 年新会计准则及其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发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执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4 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1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3日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鑫都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20日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全部发出并确认。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度编制的年度报告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执行 2014 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执行 2014 年新会计准则及其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15- 01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8日
至201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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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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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2015年 4月23日(星期四)9:00—16:00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五楼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邮政编码:318050 联 系 人:崔伟燕 潘万荣
联系电话:0576-82522526 传 真:0576-82522555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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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