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河北银行将自2015年4月17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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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4月17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河北银行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2015年4月17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投资人通过河北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最低按四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按照0.6%执行,对于正常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申购业务仍按照原费率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合同条款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人可与河北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目前,河北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河北银行的相关规定。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4、 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河北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河北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河北银行客服电话:400-612-9999
河北银行网址:www.hebbank.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中证500原材料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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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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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共计252,791.42 元,归入基金财产。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上市交易。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