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15-02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莲花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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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严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独立董事孙勇先生、郑金都先生及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孙卫江先生、宋长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陶海青先生、监事刘中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月华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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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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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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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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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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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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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议案6.17,关联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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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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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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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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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65MW光伏发电项目之投资建设及移交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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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联合投标工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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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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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2和议案6涉及逐项表决,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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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1-1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3、议案6.17、8、11、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戴祥、鄯颖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