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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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曾凡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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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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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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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用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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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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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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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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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军利、郭利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网络投票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2015-022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下转5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