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庆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军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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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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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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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钟俊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
约定购回初始交易(证券公司约定购回账户名称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所涉及股份数量合计为1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报告期内购回交易所涉及股份数量合计为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截止报告期末股东钟俊持有公司1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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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并经2014年11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向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拟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常州恒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通领鑫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中昌汇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总额不超过12,000万股A股股票。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截止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申报材料已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予正式受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15-012号)。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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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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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国创高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加皇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加拿大Sahara Energy Ltd.69.04%的股份。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庆寿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5-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