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38 公司简称:西藏珠峰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建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玉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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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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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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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因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所持本公司2380万股股份转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担保户中。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末与期初会计报表项目增减变动30%以上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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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本报告期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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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本报告期现金流量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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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度说明:
1、2013年3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13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3、2013年5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4、2013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3】1276号);
5、2013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积极解决重组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在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修订完善后,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6、2014年3月18日,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重大资产重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
7、2014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268号);
8、 2014年12月5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268号);
9、2015年1月14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268号)的相关回复。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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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建荣
日期 201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