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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增长须着力依托“三大战略”扩张需求
    2015-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以基础设施建设周期为两至四年计,今年由“一带一路”拉动的投资规模或在4000亿左右,预计将拉动GDP增长0.2至0.3个百分点。可以说,当下的中国已呈现出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为“两翼”,以“一带一路”为龙头的国际化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王 勇

      

      无论从一季度经济数据,还是从已公布的部分4月经济数据看,由于外需不振,内需亦不景气,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仍在继续增大。为此,有人慨叹当前的经济形势甚至比金融危机时的2009年初还要糟糕。还有人干脆就认为,中国经济将出现 “失速”、“硬着陆”、“衰退”。而笔者从战略视角发现,在财政减税降费和央行连续降息、降准的政策呵护下,未来中国稳增长的动力还是非常强劲的,这种动力机制就是依托“三大战略”的需求扩张。

      社会总供求平衡是一国经济稳定增长的基本条件。供大于求则产能过剩,经济下行,价格下跌甚至通货紧缩;供不应求则产能不足,经济上行,价格上涨甚至通货膨胀。我们注意到,当前,作为社会总供求平衡重要一极的需求不足正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稳定增长的步伐。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内,发展经济的思路都立足于增加市场供给、增加产能、增加相关投资尤其房地产投资来获得速度和规模。在经济转型升级前、市场供求关系相对平衡的情况下,这样的发展方式和思路还能勉强维持,矛盾还能被暂时掩盖。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经济新常态下的调结构、转方式向纵深推进,过度强调增加供给的发展方式,就面临了越来越严峻的考验,需求不足的矛盾也就越来越突出,供求关系开始严重失衡。如房地产、钢铁和水泥等与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的行业、船舶制造和路面机械制造等,产能过剩的矛盾全方位暴露。由此可见,在供过于求的经济环境下,只有着力增加需求,市场才会稳定,只有市场稳定了,经济才会稳定。否则,经济下行的格局就很难改变,企业运行困难的局面也将继续维持。实际上,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已明显传递出一种重要信号,那就是在供求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需求扩张将成为下一步稳定经济增长、应对经济下行最为重要的手段。

      那么,究竟依靠什么来驱动需求扩张,让需求扩张成为未来经济稳定、社会稳定、民心稳定的主要推动力?毫无疑问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这“三大战略”。需求包括内需和外需,内需又由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构成,外需又由外贸和外资需求构成。“三大战略”的实施,既能形成规模庞大的内需,又能产生层出不穷的外需。具体而言,“三大战略”作为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撑,跳出了过去以省为单位的区域战略格局,战略部署更多考虑省际甚至国际的互动,从而拓展了区域发展新空间,拉动了区域经济增长。根据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地区将呈现出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并带来新一轮的投资机会,这些投资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京津冀三地将快速着手补齐基础设施的“最后一公里”。其中交通先行,也就是要把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工作重心从总体谋划转向全面推进实施。而长江经济带已发展成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战略支撑作用最大的区域之一。着重强调“综合”和“立体”,从而形成“海、陆、空”的联动和衔接。可以说,长江经济带更注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重点包括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城市地下管网、中西部铁路公路、内河航道以及水利、信息、电力、油气等重大项目和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生态建设项目。更具有战略意义的是这“三大战略”中,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这两大战略与“一带一路”战略形成对接,国内多地已启动“一带一路”对接项目,从而使“走出去”步入高潮。根据相关统计,目前各地“一带一路”拟建、在建基础设施规模已达1.04万亿,跨国投资规模约524亿美元,以基础设施建设周期为两至四年计,今年由“一带一路”拉动的投资规模或在4000亿左右,预计将拉动GDP增长0.2至0.3个百分点。可以说,当下的中国已呈现出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为“两翼”,以“一带一路”为龙头的国际化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内需和外需的扩张的形势十分喜人。

      现在需要强调的是,在需求扩张进程中,应广泛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从多地发布的对接“三大战略”建设方案看,地方政府正从依靠土地财政推动投资走向依靠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三大战略”项目建设,这有利于提高投融资效率。为加快调动规模巨大的社会资本的投资积极性,4月下旬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下月起施行。相比2004年建设部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此次出台的《办法》所涉领域规模更大,含金量更高,也反映出决策部门对之的期望更重。此次《办法》明确将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五大吸纳资金规模巨大和投资收益含金量高的行业,开辟为特许经营的领域,并提出最长30年的运营期限,明确国家鼓励包括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参与,专门规定“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部门调整和负责人变更,不得影响特许经营协议履行”,而且还将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国家立法进程和如下三方面的保障型政策,即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为特许经营项目拓宽资金渠道;明确政府违约责任,确保政府诚信履约;着力减少审批环节,畅通社会资金参与渠道。这表明,《办法》的出台,将大大调动社会资本参与“三大战略”中特许经营领域投资的积极性,既能消除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又能拉动投资需求,对未来经济稳增长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银行业研究与诊断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