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5年7月7日
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5年7月8日起,开通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开放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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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通时间
自2015年7月8日起,投资人可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三、办理机构
1. 直销机构
中融基金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zrfunds.com.cn
2. 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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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定投业务说明
1. 定投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各代销机构的定投金额起点见本公告“2. 代销机构”的内容。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各销售机构对最低定投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适用各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
2. 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投业务申请,可适用优惠的申购费率。
3. 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五、咨询方式
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zr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费)或010-85003210咨询相关信息。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年7月7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5年7月8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名单如下,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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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
二、开通时间
自2015年7月8日起,投资者可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三、适用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005
电话:010-85003560
传真:010-85003387
联系人:张蓁蓁
网址:www.zrfunds.com.cn
中融基金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zrfunds.com.cn
2. 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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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其它说明事项
1. 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2.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 ①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补差费=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②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补差费为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 =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 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 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5. 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五、重要提示
1.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六、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zr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费)或010-85003210咨询相关信息。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