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第三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5-05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三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15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中午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私募债)的议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和方式,公司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在总量控制的范围内分两到三期发行;第一期发行5亿元人民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江阴芯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出资额的议案》。
江阴芯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智联”)成立于2015年1月,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长电科技拟出资5,100万元,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集团”)拟出资3,900万元,江阴芯智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拟出资1,000万元。2015年2月,第一期实缴出资2,000万元,其中长电科技实缴1,020万元、新潮集团实缴780万元、有限合伙实缴200万元。
因芯智联需重点孵化,后续投资较大,经协商,长电科技拟将尚未实缴的3,200万元出资额以零元转让给新潮集团。转让后,各方对芯智联的出资如下:新潮集团出资7,100万元,长电科技出资1,900万元,有限合伙出资1,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 无反对、弃权票,关联董事王新潮、朱正义、王元甫、沈阳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协商、签署星科金朋债务重组及发行永续证券等相关文件的议案》。
鉴于长电科技收购新加坡星科金朋过程中,公司须与境内外金融机构进行债务重组、融资、发行永续证券等业务,为保证该等业务及时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境内外金融机构洽谈协商确定融资系列文件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金额、利率、期限、提供增信措施、担保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 无反对、弃权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15-05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九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九次临时监事会于2015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中午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私募债)的议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和方式,公司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在总量控制的范围内分两到三期发行;第一期发行5亿元人民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5-06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江阴芯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智联”)尚未实缴的3,2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集团”)成立于2000年9月7日,注册地址和办公地点为江阴市滨江开发区澄江东路99号,注册资本为5,435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新潮。经营范围:光电子、自动化设备、激光器、应用产品、模具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机械精加工;对电子、电器、机电等行业投资;建筑智能化工程。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38,927,411股,持股比例为14.11%,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转让尚未实缴的江阴芯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200万元出资额。
2、标的公司主要股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5,100万元;新潮集团,拟出资3,900万元;江阴芯智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1,000万元。
3、芯智联2015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461万元,净利润-1457万元;总资产4,017万元,净资产543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关联交易的主要条款
甲方:长电科技 、乙方:新潮集团
1、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江阴芯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200万元未实缴出资额转让给乙方,转让股权作价0元。
2、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转让无需支付转让价款。
3、权利义务的移转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转让出资额所享有和/或承担的一切权利和/或义务转移由乙方享有和/或承担。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2、本次转让后,芯智联将不再纳入长电科技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不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等情况。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转让的是尚未实缴的出资额,转让价格零元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4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购买新加坡公司ADVANPACK SOLUTIONS PTE LTD持有的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99.112万美元出资(占长电先进注册资本的3.812%)。APS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按协议条款履约,股权交割已完成。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荷花池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3日
至2015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5 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第三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7月17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5年7月30日―2015年7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投资管理部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0-86856061 0510-86199179
2、传真:0510-86199179
3、联系人: 袁女士、石女士
4、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中路275号
5、邮政编码:214431
6、电子信箱:cd6584@cj-elec.com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6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新加坡控股子公司JCET-SC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要约人”)于2014年12月30日发出附生效条件的要约,将以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STATS ChipPAC Ltd.(以下简称“星科金朋”或“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本次要约收购的对价将以现金支付。
2015年6月26日,本次附生效条件要约的生效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要约人向星科金朋发出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即正式要约),每股星科金朋股票要约收购价格为0.46577新元。
2015年7月16日,本次要约的综合文件向星科金朋股东派发。星科金朋股东可根据相关文件所述方式接受本次要约。星科金朋控股股东Singapore Technologies Semiconductors Pte Ltd 已承诺接受本次要约,且不会接受任何竞争要约,无论该竞争要约价格是否高于本次要约的价格。星科金朋的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要约所出具的推荐意见已在要约综合文件中进行披露,相关要约综合文件可登陆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gx.com)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