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进展暨申请再次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5-040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进展暨申请再次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035),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3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5-036),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进展公告》(2015-038),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7日起继续停牌。
一、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停牌期间,各中介机构正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积极配合公司制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具体方案和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可行性,并初步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冷轧镀锌项目。此次发行的认购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经公司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及相关论证,公司目前尚不具备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复牌的条件。
二、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书面议案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申请再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因本次发行是向确定的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部分投资者为国有独资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前还须取得其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相关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议决: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4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0天。
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第六条第二款“须事先取得有权部门批准的相关事项尚未获批的”延期复牌的规定。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