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大洲兴业 编号:2015-053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15年8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凌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购销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凌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凌鸿)拟与厦门润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润江)签署《购销框架协议》。按照该协议内容,在2015至2016年度,厦门润江向上海凌鸿采购相关建筑及装饰材料,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
厦门润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投资的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润江系本公司及上海凌鸿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13-054)刊登在2015年8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大洲兴业 编号:2015-054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上海凌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购销框架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凌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凌鸿)拟与厦门润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润江)签署《购销框架协议》。按照该协议内容,在2015至2016年度,厦门润江向上海凌鸿采购相关建筑及装饰材料,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3 名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确保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同时也保证了公司及关联方权利和义务受到保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厦门润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胜利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28层06A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4.1.8
实际从事业务:建筑工程
股权结构: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陈铁铭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业;线路管道安装。
(二)上海凌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建筑材料,石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电子产品,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矿产品(除专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厦门润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投资的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厦门润江系本公司及上海凌鸿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四)关联方无违约情况,也不存在财务重大不确定等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按照2015年8月26日上海凌鸿与厦门润江签署的《购销框架协议》,在2015至2016年度,厦门润江向上海凌鸿采购相关建筑及装饰材料,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公允的市场价格。
(三)交易标的:厦门润江需要的各种建筑及装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铝型材、石材、水泥、玻璃等各种材料,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00 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目的在于发挥上海凌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贸易业务优势,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持稳定的营业收入来源,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
通过本次交易,将为上海凌鸿以及合并报表后的上市公司增加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的经营收入(具体以实际贸易额为准),其获利将计入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