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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2015-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5-74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员于2015年7月21日出具《关于核准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向丁俊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31号),核准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截至目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已完成标的的资产过户工作,以及本公司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上市工作。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交易对方丁俊明、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承平、上海唯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沃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叶云、金鑫、王伟亮共8名股东做出的承诺事项及承诺目前的履行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一)承诺内容

      本人(企业)认购的星网锐捷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人(企业)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期满后(未触发股份赔偿时)按以下执行:满12个月后,本人(企业)第一期可解锁认购的星网锐捷股份不超过30%;满24个月后,本人(企业)第二期可解锁认购的星网锐捷股份不超过30%;满36个月后,本人(企业)第三期可解锁认购的剩余星网锐捷股份。

      满足上述锁定期的同时,本人(企业)解锁股份需待当年股份补偿责任履行完毕后方能执行解锁。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承诺期内,不存在违背该等承诺的情形。

      二、丁俊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承诺内容

      丁俊明承诺如下:

      本次收购完成后并在本人持有德明通讯股权或在德明通讯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或组织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德明通讯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德明通讯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本人也不会在与德明通讯的主营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单位任职。

      由丁俊明控制的嘉彩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最近两年,本公司未从事具体的经营业务,未与德明通讯发生任何业务往来及相关交易。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组织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德明通讯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德明通讯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承诺期内,不存在违背该等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