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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事项说明公告
    2015-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5-084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事项说明公告

      近日,有关媒体发布了《近期值得关注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A股上市公司案例》文章,文章提到“凯乐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中,引入持股比例不足10%的外国投资者不适用《战投管理办法》,不需要商务部批准”。

      一、公司针对文章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1、《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战略投资管理办法》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新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战略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商务部批准,投资者可以根据《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外国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应符合的条件包括“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Blue Gold Limited(蓝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蓝金”)

      将持有凯乐科技3.04%的股份,不足百分之十,不符合《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一般规定。按照《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是否符合《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是否须履行相关审批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即商务部审查决定。

      2、本次交易按照《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香港蓝金与凯乐科技根据《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及商务部的相关规定,向湖北省商务厅提交香港蓝金对凯乐科技进行战略投资的相关审批申请。湖北省商务厅于2015年1月16日向商务部转报了《湖北省商务厅关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请示》(鄂商务文[2015]10号)。2015年2月28日,公司收到《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5]128号)。

      本次交易参照《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商务部递交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对凯乐科技进行战略投资的相关审批申请,由商务部予以审批。

      3、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香港蓝金取得凯乐科技股份的情形参照适用《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商务部递交关于外国投资者对凯乐科技进行战略投资的相关审批申请,取得商务部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

      二、特别提示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5-085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凯乐科技,股票代码:600260)于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9月1日和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得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