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508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的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4年12月11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事项,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66%。其中首次授予 2,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49%;预留 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6.52%,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7%。
2、2014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5年1月6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事项。
4、2015年1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1月7日。
5、2015年3月4日公司刊登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 2015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授予对象548人授予2,1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8,495.5112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44.50万股。相关工商变更已于2015年3月5日办理完成。
二、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的回购价格的事由与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5年5月7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884,955,112 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并于2015年7月1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第八节“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或增发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如下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P=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46-0.125=6.335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508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4日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9月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以及重组方案的论证等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以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停牌期间,公司继续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508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份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接到股东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核材”)的告知函,函件内容如下:
沃尔核材一致行动人周和平先生将其2015年4月9日质押在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947,711股(占公司总股本1.1875%)解除质押,并完成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58,520,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108%,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56,698,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