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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5-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3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帆投资”)的通知,金帆投资拟从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有股份及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概述

      金帆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6,600,000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1,657,031股国有股划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后持有公司股票 4,942,96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97%(本公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2015年5月11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方案,以母公司的总股本14,1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共计送5,654万股(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3.5万元,按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1,308万股,每股面值1元。以2015年5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8日为除权除息日,该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4,135万股增至31,097万股,金帆投资持有公司10,874,532股,持股比例不变。

      截至2015年10月15日,公司上市满十二个月,根据金帆投资在公司上市前做出的承诺,其所持有的限售股于2015年10月15日起全部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后金帆投资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874,53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97%。

      金帆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2)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下,将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两年减持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减持前所持有发行人股数的50%,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金帆投资

      2、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金帆投资持有东方电缆股数的50%,即不超过5,437,2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49%

      5、减持价格:不低于东方电缆首次公开发行价格8.2元(若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6、减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7、未来持股意向: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上限5,437,266股完成减持后,金帆投资将继续持有东方电缆5,437,2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49%。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金帆投资严格遵守东方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金帆投资承诺,在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金帆投资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金帆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公告日,金帆投资持有公司10,874,53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97%。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金帆投资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减持东方电缆的函》。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