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0610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15-075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7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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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大申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4.84%股份的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11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15 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原董事长吴邦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现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刘效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附件简历:
刘效军,男,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云南东方柏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云南柏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主要经历:
1980年至1984年9月昆明人民银行护国办事处 出纳科科员、副科长
1984年9月至1986年9月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 学生
1986年7月至1990年7月工商银行护国路办事处计划科 副科长
1990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 本科
1990年7月至1993年9月工商银行护国路办事处计划信贷科 科长
1992年取得经济师资格(中级职称)
1993年9月1997年5月云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股份公司信托部 经理
1997年5月至2003年12月云南金旅信托投资股份公司 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2004年2月至2005年3月云南润田实业公司 总经理
2005年3月至2007年6月云南西部开发投资股份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10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35号深航国际酒店七楼翡翠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6日
至2015年11月17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15:00至2015年11月17日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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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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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9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议案10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15年11月11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5-076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5 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原董事长吴邦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现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刘效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二、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议案。
提名刘效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将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增补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简历:
刘效军,男,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云南东方柏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云南柏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主要经历:
1980年至1984年9月昆明人民银行护国办事处 出纳科科员、副科长
1984年9月至1986年9月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 学生
1986年7月至1990年7月工商银行护国路办事处计划科 副科长
1990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 本科
1990年7月至1993年9月工商银行护国路办事处计划信贷科 科长
1992年取得经济师资格(中级职称)
1993年9月1997年5月云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股份公司信托部 经理
1997年5月至2003年12月云南金旅信托投资股份公司 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2004年2月至2005年3月云南润田实业公司 总经理
2005年3月至2007年6月云南西部开发投资股份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