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预中标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6-001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预中标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接到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通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受如东县中医院的委托,对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并于2015年12月31日下午发布了关于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的预成交公告,陕西必康为该项目的预成交候选人(牵头方)。具体信息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该项目被国家财政部确定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
2、项目编号
JSZC-Q2015-010
3、项目计划:
该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具体如下:
一期为医疗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7亩,计划总投资7.1亿元,总床位1000张,设计年接待门急诊号次450000人次,总建筑面积为11.4万平方米。特许经营期为2017年1月1日到2036年12月31日,共计20年。
二期为养老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亿元,其中二期项目的首期项目用地面积约60亩,计划投资2亿元(不含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含建设期在内的特许经营期为2017年1月1日到2036年12月31日,共计20年。
二、预中标主要信息
1、预中标候选人名称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牵头方,医疗法人社团同济会为另一方的联合体。
2、预中标金额
医疗中心政府购买服务费:2500万元/年;
养老中心政府可行性补助:700万元/年。
3、本次预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自2015年12月31日起5个工作日
三、项目预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与采购人如东县中医院和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预中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2、若本次预中标项目最终签订正式合同并得以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积极影响,但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目前该项目处于预成交公示期阶段,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尚未收到正式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关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预成交结果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因此最终中标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陕西必康收到正式中标通知书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6-002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取得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因原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现取得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主要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商洛市山阳县城东
法定代表人:李宗松
社会信用代码:73795885-4
证书编号:陕20160034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商洛市山阳县城东;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合剂,糖浆剂,软膏剂***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130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
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905,806,45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于2015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拟向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2005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2月28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699,023.94万元,本次交易参考评估机构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并结合期后相关增资、利润分配事项,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作价为70.20亿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李宗松、周新基、陈耀民、薛俊、何建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过23.20亿元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的过户,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905,806,45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的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周新基持有本公司18.90%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周新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8.90%下降至5.25%;新沂必康持有本公司46.40%的股份,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宗松通过控制新沂必康和陕西北度间接控制本公司48.33%的股份,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