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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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采用指数
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以及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迪马股份(股票代码:600565)和苏宁环球(股票代码:000718)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免长话费)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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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5日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1月4日指数熔断期间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通知,由于沪深 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下跌达到(或超过)7%,2016年1月4日自13时33分起实施指数熔断至收市。根据本公司之前发布的《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旗下基金开放时间调整的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情况公告如下:

1、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之前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按照当日申请进行处理。

2、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含)之后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按如下规则处理:对通过我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请,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对于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请,根据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处理,请投资者及时主动咨询代销机构。

具体涉及基金包括:

3、场内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上市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内基金申赎业务安排的通知》,指数熔断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LOF、分级基金等)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

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于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含)至2016年1月4日15时(含)间提交的业务申请,被确定为失败还是顺延为下一日的申请处理,敬请投资者及时主动咨询代销机构。

2、本公告已于2016年1月4日在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如需了解业务详情,可咨询代销机构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免长途费)

(2)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