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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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
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因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6年1月4日为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场内简称:成长A级,基金代码:150213)和国投创业成长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国投成长,基金代码:161223)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故成长A级将于2016年1月5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6年1月6日上午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月6日成长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6年1月5日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5年约定收益后与2016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差异,因此2016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4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下列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注:对旗下国投瑞银金融地产ETF联接基金持有的国投瑞银金融地产ETF基金,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股票万科A采用“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国投创业成长A份

额2016年度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之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场内简称:成长A级;代码:150213)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约定收益率为“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其中,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鉴于2016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2016年度约定收益率为5.00%(1.50%+3.50%=5.00%)。

风险提示:

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国投创业成长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