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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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6-001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发生。

2、《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在2016年12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3日至1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3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13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全波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56人,代表股份90,499,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3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88,426,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5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0人,代表股份2,073,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2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024,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33%。

7、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股数90,396,8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2%;反对股数为103,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6,921,892股,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34%;反对股数为103,031股,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 周陈义 顾明珠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