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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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工程合同的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0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宜昌市签署了《阿根廷圣克鲁斯NK/JC水电站项目省长(JC)电站水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

一、 基本情况

1.标的物:5台套120MW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等

2.总金额:45,390万元人民币

3.交货时间及地点:分批交货,2016年6月开始交货,预计到2018年4月交货完毕,交货地点为上海港指定地点。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 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聂凯

3.注册资金:46.05亿元

4.企业性质: 央企

5.住 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酒店

6.经营范围:按国家核准的资质等级范围、全过程或分项承包国内外、境内国际招标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及航道、堤防、桥梁、机场、输电线路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安装;上述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机电设备制作安装、船舶制造修理;金属结构压力容器制作安装、低压开关柜制造;汽车改装与维修;生产销售和出口水泥、磷、碳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控制的化学品)、粘合剂、电焊条、大理石;运输及旅游服务;经营和代理本系统机械、电器设备等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建筑安装设备的购销和租赁;水电站、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的投资和开发;房屋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限分公司经营);可承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级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煤炭批发经营(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

7.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均未发生类似业务。

9.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45,390万元人民币;

2.结算方式:预付款10%;投料款20%;交货款60%;初步接收付款5%;最终验收款5%。

3.签署时间:2015年12月25日;

4.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5.生效时间:2015年12月

6.合同履行期限:2015年12月-2020年5月

7.主要违约条款:

(1)迟延交货

i)迟交1至4周,每周违约金数额为迟交合同设备合同价的0.5%;

ii)迟交5至8周,每周违约金数额为迟交合同设备合同价的1%;

iii)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数额为迟交合同设备合同价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

(2)性能罚款

水轮机与发电机的加权平均效率低于保证值,则每相差0.1%(不含0.1%),就处以50万美元的罚款,且罚款最高不超过1250万美元。如果相差超过0.5%,则买方有权拒收。

水轮发电机组的功率低于保证值,每低于1%,就处以100万美元的罚款,且罚款最高不超过2500万美元。如果上述相差超过5%,则买方有权拒收。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公司将按照交货进度安排生产并按建造合同法确认销售收入,本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66.16%,按三年交货期安排平均占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22.05%,预计将增加公司2016-2018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

2.本合同履行周期和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公司面临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