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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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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00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公司”、“本公司”)拟以48,000万元的价格购买深圳市卡尼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珠宝”)持有的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小贷”) 60%的股权,并与卡尼珠宝、徐雪香按照前述股权转让后的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卡尼小贷,即金一文化以3,270万元的增资价格认缴卡尼小贷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

自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获得批准和授权后,公司及有关各方及时开展本次购买资产的实施工作,目前标的资产过户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卡尼小贷6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将卡尼小贷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变更至30,000万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2月30日办理完毕,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2015】第83919224号)。变更后,公司直接持有卡尼小贷60%股权,具体如下:

二、 后续事项

(一) 金一文化、卡尼珠宝及徐雪香尚待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部份,履行缴纳增资款义务。

(二) 公司尚需向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卡尼珠宝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首期款31,200万元。首期款支付完成后,公司将以卡尼小贷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的实际净利润实现情况为支付条件,进行后续款项的支付。

(三)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协议或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协议或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

三、 关于标的资产过户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交易各方有权按照相关批准和协议约定实施本次交易;金一文化本次购买的标的资产卡尼小贷60%股权已经办理完毕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相关过户和移交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且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资产交割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律师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购买协议》、《增资协议》及相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业已成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具备实施的条件。

1、 卡尼小贷60%的股权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

2、 金一文化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

3、 金一文化需按照相关协议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需向卡尼小贷支付增资价款。

四、 备查文件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资产交割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