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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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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1月4日指数熔断触发后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沪深300指数触发指数熔断,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交易至收市。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下述基金2016年1月4日的开放时间到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结束:

本公司将依据销售机构提交的业务申请时间进行系统处理。对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申请,如代销机构于1月4日将1月4日13时33分后的交易申请上传给本公司的,此类申请本公司将确认失败;如代销机构于1月5日将1月4日13时33分后的交易申请上传给本公司的,此类申请本公司将按1月5日的交易申请处理,本公司或代销机构另有公告的除外。

指数熔断期间,场内基金申赎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通知。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也遵照上述规则执行,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业务不受指数熔断影响。

本公司旗下分级基金拆分配对业务办理不受影响。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因指数熔断等原因引致的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

及参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经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7日起,在华泰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同时参加华泰证券开展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华泰证券协商一致,自2016年01月07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华泰证券开通上述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也同时开通。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6年1月7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华泰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户者除外)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华泰证券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华泰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泰证券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华泰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华泰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华泰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整。

(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投申购上述基金,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四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通过华泰证券柜台定投,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八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日起(T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泰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申购费率优惠

自2016年1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给予申购费率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按四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投资者在华泰证券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华泰证券的具体规定。

五、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华泰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华泰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华泰证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如活动时间遇节假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该日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将不开展。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htsc.com.cn

客服电话:95597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七、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2016年1月5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代销机构代销情况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的

股票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4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众信旅游”(股票代码:002707)、“新文化”(股票代码:300336)和“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增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

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自2016年1月7日起,在中信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110)。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6年1月7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中信证券办理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信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中信证券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中信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证券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中信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中信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信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整。

(六)申购费率

为正常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具体请见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法律文件。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日起(T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信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中信证券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7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中信证券开通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中信证券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四、重要提示

1、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中信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cs.ecitic.com

客服电话:95548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2016年1月5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代销机构代销情况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

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电子B;交易代码:150232)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下跌,2015年12月31日,申万电子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36元,相对于当日0.4877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9.90%。截止2016年1月4日,申万电子B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82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申万电子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申万电子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申万电子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申万电子份额(场内简称:申万电子,场内代码:163116)净值和申万电子A份额(场内简称:电子A,场内代码:15023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申万电子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申万电子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申万电子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6年1月4日收盘,申万电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电子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

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申万电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或跌破0.2500元时,申万电子A份额(场内简称:电子A,基金代码:150231)、申万电子B份额(场内简称:电子B,基金代码:150232)、申万电子份额(场内简称:申万电子,基金代码:163116)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6年1月4日,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申万电子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申万电子B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申万电子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后申万电子A份额与申万电子B份额的份额数始终保持1:1配比;份额折算前申万电子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其持有的申万电子A份额的资产及其持有的新增场内申万电子份额的资产之和相等;份额折算前申万电子A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申万电子A份额与新增场内申万电子份额。因此,申万电子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二、本基金之申万电子B份额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前申万电子B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申万电子B份额的资产相等。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不发生变化,仍为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

三、申万电子A份额、申万电子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申万电子B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申万电子A份额与申万电子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申万电子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