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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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建立战略互信合作之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0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建立战略互信合作之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协议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双方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时间及协议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签订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5年12月31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泰化学”)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博实股份”)、签署了《关于建立战略互信合作之框架协议书》,双方就建立战略互信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中泰化学在传统生产工艺和博实股份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优势互补等方面达成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方情况介绍

名称: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证券代码002698.SZ)

法定代表人:邓喜军

注册资本:陆亿捌仟壹佰柒拾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9月12日

经营范围:从事自动化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调试、维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动化设备、生产设备的安装、装配、安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及产品销售,系统集成。经销:仪器、仪表、电气元件、办公自动化设备、消耗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易燃易爆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

根据《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基本方针,加快中泰化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博实股份在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化领域的先进技术和产业基础,双方强强联合,决定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在甲方的生产应用,力争在10年内进一步全面实现甲方工业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调研和准备,通过整合国内、国际资源,决定建立战略互信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中泰化学在传统生产工艺和博实股份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优势互补。以首期电石炉为例,通过炉前高温作业机器人的批量应用,可为中泰化学提高生产节拍与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人员作业劳动强度、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保障,实现电石出炉的环保、高效与安全生产,加快甲方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提升企业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博实股份将机器人及智能成套装备应用于工业生产,与中泰化学共同实现振兴民族工业的美好愿景。

2、合作原则

中泰化学、博实股份坚持长期互信合作原则、合作共赢原则、优先发展原则、互惠原则、保密性原则、诚实守信与市场化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互信共赢合作局面。

3、首期合作方向

中泰化学、博实股份根据各自资源与优势,确定首期在电石出炉作业智能成套装备、离子膜烧碱自动化装备、产品包装、码垛、装车等物流自动化智能装备、工业余热回收利用系统、减排环保回收利用工艺及装备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提高智能装备的应用水平,初步实现智能制造、节能、减排、增效与环境保护。

4、合作机制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成立联合工作实施小组,推动相关工作的实施。

(1)双方主要领导负责确定整体战略合作事宜的制定和决策。

(2)双方建立和完善日常沟通机制,加快智能制造2025战略的推进与实施。

(3)双方业务领导为联合工作组执行负责人,负责推进落实已经确定的合作项目。

(4)单项业务,可选拔一名合适的项目负责人,成立专项业务运作团队。

5、保密及其他

(1)任何一方在未获得对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均不应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从合作方取得的保密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合作协议终止时,任何一方均应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要求,退还或销毁所掌握的有关保密信息和资料。

(3)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中止、撤销、解除、终止而终止。

(4)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双方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四、本次合作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合作中泰化学在生产应用中充分利用博实股份在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化领域的先进技术和产业基础,提升公司智能装备水平,对进一步全面实现中泰化学工业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实现中泰化学在传统生产工艺和博实股份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优势互补。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双方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时间及协议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建立战略互信合作之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