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6-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1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叁亿元整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4月29日止

一、本次理财的批准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平衡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为加强资金管理,实现公司存量资金收益最大化,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亿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该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告第二部分“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及第三部分“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

为开展上述委托理财业务,本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相关理财产品协议。本公司与建设银行之间不存在产权、人员方面关系及关联关系。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日鑫月溢(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理财产品

(2)理财货币:人民币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本金金额:3亿元人民币

(5)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4.00%

(6)起息日:2015年12月31日

(7)到期日:2016年4月29日

(8)理财期限:120天

四、风险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总额度严格控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有关规定执行,明确相关审批权限和流程。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较好,在确保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

六、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20,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