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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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招商创融-海航技术应收账款(一期)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2016-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6年1月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招商创融-海航技术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海航技术(一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海航技术(一期)”的转让业务。

二、 “海航技术(一期)”设立日期为2015年9月29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5海技A”,证券代码为“119281”,到期日为2018年10月2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半年付息、到期还本。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5海技B”,证券代码为“119282”,到期日为2018年10月2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半年付息、到期还本。

三、 “15海技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5海技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海航技术(一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海航技术(一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月5日

关于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6年1月8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蓝标转债”,证券代码为“123001”,上市数量1400万张。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

国债等四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将于2016年1月2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102”,证券简称为“国债1102”,是2011年1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7元。

二、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332”,证券简称为“广西1508”,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6元。

三、2015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336”,证券简称为“湖北15Z4”,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1元。

四、2015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40”,证券简称为“湖北1512”,是2015年7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6元。

五、本所从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9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1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1月20日除息交易。

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