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ST闽能 公告编号:2016-001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由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哈密公司”)开发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7212.36 万元,资金来源: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为银行贷款。
该项目于2015年4月2日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4月15日完成项目备案,6月份正式动工建设,10月份完成全部土建及设备安装。为确保项目发送电成功,中闽哈密公司编制了完善的反送电方案和设备调试方案,制定了详细的组织、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积极协调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办理各项涉网手续,精心组织施工、调试、监理、设备厂家等单位,对反送电、设备调试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逐条进行认真复核,对检查出的缺陷及时进行闭环处理,2015年12月24日反送电成功,2015年12月31日首个光伏方阵并网调试,至2016年1月6日陆续完成其余光伏方阵的并网调试工作,项目顺利实现并网发电。目前,中闽哈密公司正进行设备消缺工作,为光伏发电项目顺利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做好充分的准备。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