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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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6年1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电站项目公司若羌县国信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向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最高不超过1.60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的下属电站项目公司若羌县国信阳光发电有限公司不超过1.60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力子公司为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若羌县国信阳光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作为其履行EPC总承包合同义务的担保,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同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关于电力子公司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基于公司与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相互良好的信用关系,上述质押协议尚未签署。目前项目建设基本完工,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旷达电力解除上述股权质押担保。为解决电站建设资金,若羌县国信阳光发电有限公司拟向其他金融及非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业务操作,公司同时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若羌县国信阳光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8日

住所:新疆巴州若羌县招商局党政联合办公大楼101室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能源投资,投资管理,光伏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绿色能源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主要财务数据:本项目公司尚未形成收入。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担保事宜,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及时解决新建的太阳能电站项目的建设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对上述项目公司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且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3、提供反担保情况:无。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担保总额53.2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82.51%; 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合计额度1.60亿元,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担保累计总额为53.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3.14%。公司及子、孙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均为0元。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