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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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6-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16-002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6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011号),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核实相关问题,现将回复内容披露如下:

一、永大小贷账外担保的总规模和相应的形成原因与形成时间,以及目前已被诉讼和已被判决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已被执行和已经追偿情况,及后续安排等。

回复:经公司核实永大小贷账外担保累计53笔,担保总额32,892万元,原因系永大小贷原总经理杨革伟在任职期间违规账外担保,上述账外担保主要发生于2012年11月至2014年4月。目前,被起诉的37笔,金额为22,352万元(详见附件1),已被判决承担担保责任的22笔,金额为10,004万元(详见附件2),已被执行的1笔,金额为329万元,永大小贷正在向借款人进行追偿。公司会严格督促永大小贷管理层积极审慎地应对诉讼,并根据被执行情况向借款人及其他连带担保责任人及时进行追偿。

二、永大小贷的经营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贷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并结合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等,说明永大小贷就包括上述帐外担保在内的债务及或有债务清偿能力。

回复:2015年1月起永大小贷的业务主要以收账为主。截至2015年12月31日永大小贷账面贷款余额80,227万元,逾期贷款77,736万元、逾期利息12,941万元,账内对外担保余额11,450万元。2014年末永大小贷总资产71,516万元,净资产18,856万元,利息收入3,726万元,净利润-23,501万元;2015年9月底永大小贷总资产65,317万元,净资产13,220万元,利息收入969万元,净利润-11,136万元。永大小贷基本上无法清偿上述账外担保在内的债务及或有债务,永大小贷系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公司对上述债务不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你公司与永大小贷是否存在经营合作、业务往来、资金往来等(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担保、质押、抵押、借款等)。如是,请补充披露具体情况。

回复:我公司与永大小贷不存在经营合作、业务往来、资金往来等,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担保、质押、抵押、借款等。

四、你公司持有永大小贷40%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请结合你公司对永大小贷经营决策和管理、人员任职等方面的影响程度及控制能力等,说明将对永大小贷的投资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合理性。

回复:我公司持有永大小贷40%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在经营决策方面,永大小贷由董事会审批决定,永大小贷设5名董事,在设立时,公司委派了1名董事,2014年12月20日公司委派增补了1名董事,公司未能控制永大小贷董事会。在人员任职方面,永大小贷总经理、拓展部经理、风险部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全部是从银行金融机构招聘,永大小贷财务负责人、经营团队均是通过社会招聘。所以,公司在经营决策和管理、人员任职等方面对永大小贷未能实施控制,所以,公司对永大小贷的投资作为权益法核算是合理的。

五、对于上述情况,你公司是否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在已经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进行反映,并说明原因。

回复:对于上述情况,永大小贷分别对已判决和未判决的诉讼进行了会计估计,对于被诉未决的账外担保,结合并列担保人个数、借款的抵质押情况、借款人可执行财产等情况综合确定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比例约10%;对于被诉已判决的账外担保,按照判决金额全额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我公司在投资收益中确认了投资损失,2014年12月31日永大小贷计提了账外担保赔偿准备金3,974万元,2015年9月30日永大小贷计提了账外担保赔偿准备金10,359万元,公司累计确认了4,144万元投资损失。根据永大小贷的初步测算,2015年第四季度尚需计提约1000万元账外担保赔偿准备金,具体金额有待年审会计师确定。

六、上述情况对你公司在经营业绩、现金流、债务压力等方面的影响,并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公司持有永大小贷40%的股权,公司在投资收益中按永大小贷当期亏损额的40%确认了投资损失,2015年1-9月公司确认了4,454万元投资损失。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对永大小贷长期投资余额为3,088万元,如账外担保判决金额的增加,公司将进一步确认投资损失,直到公司长期投资余额为零。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0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7%,公司的现金流充裕,资产负债率较低,如果公司不向永大小贷追加投资,上述情况对公司现金流、债务压力等方面基本无影响,如果公司向永大小贷追加投资,将会减少公司现金流,提高公司债务压力,是否追加投资由公司董事会和永大小贷股东会审议决定,目前暂无相关计划。

七、对于永大小贷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被诉情况、承担责任情况及其他风险情况等,你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及具体履行情况。

回复:对于永大小贷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情况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5年1月24日发布了《2014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告说明了永大小贷2014年度发生较大亏损及主要原因;2015年4月8日发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告说明了永大小贷2015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亏损及其主要原因;2015年7月21日公司发布了《2015年半年业绩快报》,公告说明了永大小贷2015年半年度业绩亏损;

对于永大小贷对外担保情况、被诉情况、承担责任情况及其他风险情况等公司也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永大小贷总经理杨革伟和风险部经理李惠明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公司核实后于2014年12月26日公司发布了《参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风险提示》,永大小贷账外担保总额32,892万元,已被诉总额18,649万元;由于公司在原总经理刑拘前尚未获悉账外担保的具体情况,所以公司在知悉后进行了汇总披露,后续公司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进行分阶段披露,于2015年1月13日公司发布了《参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截止2015年1月11日,永大小贷账外担保余额32,892万元,已被诉总额20,709万元,被判决承担担保责任的总额1,809万元;于2016年1月4日发布了《参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永大小贷账外担保已被诉总金额22,352万元,被判决承担担保责任的总额10,004万元。

八、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第三至第六项相关问题发表专项书面意见。

回复: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第三至第六项相关问题发表专项书面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年审会计师发表的专项意见(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九日

附件1

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账外担保已诉讼清单

附件2

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账外担保未诉讼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