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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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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6—00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王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京宝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蔡志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蔡志端先生、李明先生、李鹏先生、关军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煦燕女士、王霆先生、谢香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现任独立董事王京宝先生、王霆先生、谢香兵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学历、专业经历能够满足其岗位职责的需求。

此次提名的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卸任,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特向已连续担任公司两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故不再连任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王京宝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志端,男,1962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项目开发部主任、资产管理四部主任、总经济师,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五部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李明,男,1975年生,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共党员。曾任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电力系统自动化工程师、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高级业务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河南安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

李鹏,男,1977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五部职员、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中石化中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郑州宝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三部高级业务经理。

关军占,男,1981年生,工学学士。曾任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职员、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职员,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八部、资产五部职员。现任公司董事,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三部高级业务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煦燕,女,1962年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一级律师。现任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省女律师协会会长、河南省妇联常委、河南省法学会民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郑州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郑州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等职务。

王霆,男,1976年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中国就业研究所研究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谢香兵,男,1979年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副教授,会计学博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师、财务系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6—00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郭金鹏先生、胡莺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卸任,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另外,安彩高科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瑞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上述人员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14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金鹏,男,1972年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经济学硕士,曾任河南大鹏汇东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

胡莺,女,1975年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工程硕士,曾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资产管理部业务经理。现任公司监事,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业务经理。

职工监事简历:

刘瑞军,男,1977年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本公司模具厂调度长、制造车间主任。现任本公司企业策划部部长,本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公告编号:2016-004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29日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阳市中州路南段安彩高科第四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29日

至2016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已经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1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所有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6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安彩高科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三) 登记地点

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一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州路南段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455000 联系电话:0372—3732533

传真:0372—3938035 联系人:杨冬英、朱玉红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6—005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52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