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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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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提供转让
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6年1月19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太湖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8408”,证券简称“15浙湖01”,发行总额8亿元,票面利率6.74%,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

(二十三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

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将于2016年1月29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023”,证券简称为“国债1023”,是2010年7月29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8元。

二、本所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8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28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1月29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